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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被害百万遗产归谁

2005-05-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神秘老人突然出现

宋慧芳,33岁,生前是一家公司的董事长,专门经营饮料和食品批发业务。2000年,宋慧芳与丈夫离婚,9岁的儿子跟随前夫李杰生活。

不料,宋慧芳突然被害,留下了近百万元遗产。她被杀的第二天,一个名叫沈新发的老人出现在案发现场,对在场的公安人员说

,宋慧芳的所有财产全部都归他了。沈新发交给警方一份宋慧芳所立遗嘱的复印件,并说原件就在宋慧芳公司的保险柜里。

很快,宋慧芳被杀一案告破,凶手是公司的一名员工,与宋慧芳关系密切,也正是为了他,宋慧芳才抛夫弃子。凶手的落网证明沈新发跟宋慧芳的死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宋慧芳的亲人心中仍然充满了疑惑,因为遗嘱的内容很奇怪:“今宋慧芳如有突然意外,不论财产多少均由沈新发继承。”宋慧芳将全部财产都留给了沈新发,叫人难以置信。

沈新发在上海城隍庙的一排商铺里以卖饮料为生,是一个对自己节俭得近乎苛刻的老人,然而他在宋慧芳白手起家的时候,却先后不计利息地借给宋慧芳100万元。在沈新发手中,还有宋慧芳亲自打下的一张张借条,他说直到宋慧芳被害,还有20万元没有归还。

百万家产何去何从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虽然父母、儿女都是法律规定的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但如果死者立有合法的遗嘱,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宋慧芳在遗嘱里不把财产给家人,按照沈新发的说法是因为她跟父母亲没感情,儿子跟着前夫生活,钱给儿子也就是等于给了前夫,她不愿意。

近日,李杰以儿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和外公、外婆共同分割母亲的遗产;而沈新发因为手中拿着遗嘱,也要求对遗产主张权利,法院将他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了诉讼。

在遗嘱上,有一位证人陈剑敏的名字。陈剑敏是宋慧芳的儿时好友,也是她公司的员工。在庭审中,三方一致要求遗嘱的见证人陈剑敏出庭作证,但自从几方闹上法庭以后,她就再也没有露面。

宋慧芳的亲人指出,遗嘱是电脑打印的,唯一的签名笔迹潦草,不像她的亲笔签名。笔迹鉴定结果表明 不能确定是宋慧芳本人书写。

2004年2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审理,确认遗嘱无效。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必须由自书人亲笔手写,另外还要写清具体时间,年、月、日,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最终法院判决,宋慧芳的遗产由儿子李超及父母共同继承。

(《中国电视报》4.25摘自《经济与法》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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