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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求医”要慎行

2005-05-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安徽某市一位女警官,刚入而立之年,脸上一颗不大的褐色“扁平疣”成了她的心病。2003年6月初,她从网上得知南京某医院的专科门诊部治疗“扁平疣”十分有效,于是来到那家门诊部。

接待她的徐姓专家经过一番检查,给她开出了一个中西医结合的治疗方案,称使用“母疣自然液”、“三氯醋酸”等九种药物疗效很

好。女警官回去后遵医嘱用药,一天早晨起床后感到脸部灼热疼痛,看到镜子中的自己脸上出现大面积红肿,后来还不断出现溃烂、结痂,原本一张漂亮的脸完全变了样。

经过一年多的漫长官司,女警官虽然赢了,却伤透了心!

女警官的遭遇并非偶然。随着网络的普及,几万家“网上医院”出现在各大商业网站。然而,在网上的医疗广告宣传中,有相当多并未履行所必须的准许手续。不少网站允许医生直接上网注册行医,但对资格认定并无限制更不公开。而在这些医疗网上,“在线交流”、“疑难求治”等栏目非常活跃。所有上面,都加贴这样一行“声明”:“本站对所有医生的回复内容及其产品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其实,2002年卫生部就要求,医疗信息网站在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之前,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事实上并未执行。 (《中国妇女报》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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