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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修改国家赔偿法

2005-05-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佘祥林的赔偿申请中,精神赔偿损害抚慰金为385万,占整个申请数额近九成。然而目前的《国家赔偿法》,还没有精神损失赔偿的规定。对此,此案代理律师周峰解释说,无论从事实上还是法理上佘祥林的精神赔偿要求都应予以考虑。

周峰说,佘祥林在狱中蒙冤11年,其身心之痛不是常人所能想象的,这种创伤是多少

金钱都不能估量的。《宪法》规定,国家构成侵权的应该进行赔偿,这其中也应该包括精神赔偿。给佘祥林一个合理的赔偿,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对法制社会完备程度的检验。佘祥林案的意义在于社会对人权的保护,推动法律尤其是精神赔偿方面的完善。

很多法学专家都认为,实施了10年的《国家赔偿法》已滞后。中国政法大学马德说,应该尽快对《国家赔偿法》予以修改,使精神损失赔偿找到法律依据,“并且精神赔偿应该上不封顶”。

(《北京晨报》5.13金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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