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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在中央纪委的日子

2005-05-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73岁的陈云再次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并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

严格责任追究 除恶务尽

1985年9月,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陈云提到了“海南岛汽车案”和晋江地区制造、销售假药案”。

“海

南岛汽车案”是1984年1月至1985年3月间,原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党委和政府的一些主要领导干部,违背中央的方针政策,批准并支持所属公司大量进口和倒卖汽车等物资。陈云认为:“不仅应追究那些违法乱纪的个人,而且应该追究那里党委的责任。”而对于“晋江地区制造、销售假药,那个地区的党委熟视无睹,甚至包庇、袒护,如果不追究那里党委的责任,就丧失了党的立场。”他说:“有些违反党的方针政策的事,违法乱纪的事,如果仅是某一个人的错误行为,那是个人的问题。但是如果哪个单位、哪个地区的歪风邪气大量存在,而又长期未得到纠正,那就显然不只是个人的问题,而是同那个单位、那个地区的党委领导有关。”

后经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原海南行政区党委和政府的有关领导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晋江地区制造、销售假药案”被严肃查处后,中央纪委向晋江地委和行署党组发出公开信,这对推动全国查处假劣产品,纠正一些经济部门的错误经营方向,起到了震慑作用。

  不做特殊人物

陈云不收礼,有口皆碑。即使是在同志们向他表达敬意时,陈云也是“来者必拒”,哪怕礼物再轻。

某年秋天,一个大军区的两位同志来到陈云的住所,向他汇报军事演习的情况,并带来当地产的两盒葡萄。陈云让他们把葡萄拎走,两位军人说:“这不是送礼,只是让您尝尝。”陈云接受了他们的心意说:“我吃10颗,叫‘十全十美’,剩下的你们带回去。”

陈云晚饭后,夫妇俩喜欢一道去河边散步,路上遇到熟人交谈起来,涉及到工作上的话题稍大一些的,于若木也都会站到一边,耐心地等他们谈完。

作为共和国的领袖,陈云始终把自己当作一位普通人。

(《国风》2005年第17期 滕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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