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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特级教师不得有偿家教

2005-06-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上海市教委近日规定,严禁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在校外从事有偿家教的特级教师,经教育规劝不改者,停发津帖,甚至取消称号。不从事有偿家教是今后评定特、高级教师称号的一大要求。

(《北京晨报》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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