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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除刑讯逼供 最高检不再沉默

2005-06-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从杜培武、李久明到佘祥林,诸起冤案无不是因为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的刑法基本原则在“疑罪从有”、“有罪推定”的现实做法面前黯然失色。

近年来发生的几起社会反响强烈的冤假错案,令行使国家公诉权的最高检不再沉默。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说,“刑讯逼供严重

侵犯人权,同时又是冤假错案的温床,不仅人民群众反应强烈,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十分严重,必须作为侦查监督的重中之重,坚决拔掉这颗刑事诉讼的‘毒瘤’。”“凡是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应当作为非法证据依法坚决予以排除。”

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经济犯罪案件,公诉环节讯问犯罪嫌疑人,要逐步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有效固定关键证据,防止被告人翻供。对于未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收集的证据,必须依法重新收集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

(《羊城晚报》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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