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过时法律困扰美国人

2005-06-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美国各州、县和市的法律中,充斥着大量稀奇荒谬的规定。它们有的产生于几十年前,有的甚至要追溯到几个世纪以前。

近日,居住在北卡罗来纳州彭德县的谢里夫・卡森・史密斯依据1805年一项禁止未婚同居的法律,向他的雇员德博拉・霍布斯发出“最后通牒”。他命令霍布斯要么和同居男友结婚,要么一个人独居

,否则将遭解雇。1999年,密歇根州一名男子从独木舟上落水后骂个不停,因此被判触犯了1898年确立的禁止在妇女与儿童面前辱骂的法律条文。

这些略显过时的法律条文有时是种难得的笑料 在明尼苏达州,人们不得头顶鸭子穿越边界;在北卡罗来纳州,唱歌跑调也触犯法律;骑在骆驼背上钓鱼在爱达荷州属违法行为;在俄亥俄州,让鱼喝醉或星期日猎鲸都可能获罪。

美国凯托学会的克里斯・爱德华兹表示,陈旧法律带来的混乱现象,应在制定新法律和规定时通过添加“日落条款”予以解决。这些条款在一段时间后,除非立法机构再次授权,否则会自动废止该项法律。(《深圳商报》5.26张伟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