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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书商自揭教辅黑洞

2005-06-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民营书商暗渡陈仓

中国出版社的总体数量在世界上是“独领风骚”的,仅参与教辅书出版发行的出版社就有530多家,每年的发行码洋达数百亿。不过70%以上的教辅书都是由民营书商出版发行的。然而,民营书商并没有出版权和总发行权。2004年,作为试点,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向山东志鸿教

育集团颁发了总发行权,但对民营书商仍没有放开出版权。那么,民营书商是如何出版经营教辅书的呢?

一曰“借壳”,即向某些出版社购买书号。书号“管理费”每个1.5万~2万不等。除了在版权页上注明由某某出版社出版外,图书出版发行的整个流程均由民营书商操作和掌控。当然,出版社还是要对图书的质量把把关的,否则每本书的编审费如何收得人心服口服?

有的民营书商一年要出版上百本书,仅一家民商上缴“国有社”的利润就高达两三百万元。而有的出版社同时“管理”着十几、几十家民营书商,所以,有的出版社一年的利润之巨,可能会叫你瞠目结舌。笔者接触过一个“老少边穷”地区出版社的年轻女编辑,只因她所管理的“片区”有几家做教辅很火的民营书商,短短几年,她便住进了“花园”房,开起了“QQ”车。

二曰“租行”,即民营书商将某个出版社的发行部门或某个项目租赁下来,以更灵活的手法和方式去经营,这样的项目和渠道当然是有“垄断性”的,比如政府指令性,或者行政上的渠道特许,这样的教育书籍是稳赚不赔的。只是出版社乐得当甩手掌柜,其中的猫腻只有你知我知,反正是“肥水不流国家田”。

三曰“走系统”。这里的系统是指教育系统,即各地的教委、教育厅、教育局、学校。各省、市、县的教育部门每年都要发文,即行话所说的“用书目录”或“征订目录”,如果你的教育书籍上了“目录”,那么你在这个地区的发行量就不得了了。

教育部门权力寻租

随着国家“课程改革”的实施,“新课标”所产生的多版本教材给了各地教育管理部门更大更灵活的选择空间,权利是各级都有的,而伴随着选择用书所带来的巨大利益,权利的争夺是当仁不让的。所以,最终的结果是,每一级的教育管理部门都有一定的行政权力,连学校都有,老师也可以动用自己的权力、关系和影响力,去做教育书的“推广”工作。

在去年轰动全国的嘉峪关“教辅事件”中,酒钢第一中学校长高希坦言,“之前,我们并不知道教辅书籍会有这么大的利润空间,一直在新华书店购买教辅,后来有书商来推销教辅之后,才有一种‘发现新大陆’的感觉。”当他们发现教辅书有40%至50%的利润后,学校就开始直接面对书商了。

据调查,嘉峪关一中学每年仅教辅书籍的回扣收入就有5万元左右。其他几所中学,教辅书籍的回扣也有数万元之多。正常渠道发行的书籍,一般只有28%的利润,如果除去税费、递送费用,所得利润只有3.6%左右。但是其他渠道发行到学校的,利润就截然不同了。嘉峪关市教育局的解释是,我们是清水衙门,没有其他创收,这才搞教辅书,但是绝不是暴利,仅是一些正常的发行经费而已。并且明言,教育资金投入太少,他们是为教育在创收。

出版业“公”“民”之争

由于教育管理体制和出版监管体制的缺失,在多方利益的博弈和驱动下,教辅黑洞是一个出版腐败的典型具象。

很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新闻出版没有“公”、“民”之分,出版机构实行的是登记制,我国采用的是审查制。有的国家为了弘扬自己的民族文化,对出版行业实行低税率,如法国对出版业的增值税征收是4%,而我国是13%。有的国家不仅对出版行业实行零税制度,而且对其进行财政补贴,如英国,对杂志的发行就实行财政补贴制度。

2005年,国家加大了对图书出版的管理力度,强力执行一书一号制度。对出版社来说,这绝对不是个坏消息,然而对民营书商来说,这是具有毁灭性的一击。因为,对很多书商来说,十几本一套书的套号时代结束了,迎接他们的,要么是死亡,要么是大大的出血,去购买更多的书号,去养肥更多的“管商”,去造就更多的腐败。(《检察风云》2005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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