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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物业业主当家

2005-06-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法国房地产的物业管理十分有效,其实行的“民主式物业管理”制度令人印象深刻。

在法国,业主们入住3个月后,物业公司即以召集人的身份向所有业主发函,通知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关乎切身利益,住户们往往宁可错过“约会”,也要亲往参加业主大会。在很多法国人眼里,业主大会既是物业管理监督会,又是左

邻右舍相互认识、增强感情的碰头会。也有许多法国人认为,业主大会是西方民主制度在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最佳体现――大会犹如一个微缩议会,主席在主持会议时不乏议长的派头,业主们则在体验“民间议员”滋味的同时,牢牢地将物业管理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大会最重要的一项议程就是,业主们就存在的问题自由发表言论。业主们可以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失误提出尖锐批评,可以要求删减某项物业设施,也可对今后的物业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甚至可以要求更换物业负责人。

虽然法国的物业管理模式行之有效,但法国人“永远不会满意”。正是法国人的“苛刻”,造就了这种“一切为了业主利益”的物业管理模式。(《中国社会报》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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