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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首个“不作为”官员被免职

2005-06-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6月11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法院审判员梅某被罢免职务。这是兰州“治庸”风暴中第一个因“不作为”而被免去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治庸”风暴,已席卷兰州市党政机关和各要害部门,受到兰州市民称赞:“此后,无能官、混混官和太平官的日子不好过了。”

据悉,梅某在主审一起死缓案件时,没按规定及

时报请省高院复核,只把案件交给书记员,不久书记员辞职,案件一直没有上报,导致案件被告超期羁押,案件拖了4年没有办结。

今年5月8日,兰州市委全委会通过《关于整治干部平庸行为的计划》,明确提出要对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的平庸行为进行整治,力争在一两年内建立起干部优胜劣汰、奖勤罚懒、竞争激励和责任追究4种机制,形成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氛围。这一计划明确的整治范围包括:兰州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其下属部门以及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兰州市有关方面将官员“平庸”的表现细划为“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3大类18种行为。一旦官员出现平庸行为,有关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暂缓提拔、岗位调整、降职使用、辞职辞退、法纪处理”7种方式处理。

为保证“治庸计划”落到实处,兰州市还将建立完善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中国青年报》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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