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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违约金几近抢钱

2005-06-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1月,即将从南京某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小张与江苏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签订协议,按照规定,如果改签其他单位,必须向这家银行缴纳1万元违约金。对这件事,小张感到有些窝囊,还没开始拿工资,倒可能先交一笔钱,这算什么事啊?

记者在江苏、广西等地了解到,各地高校跟小张情况一样的毕业生还不在少数。由于

家境还算宽裕,1万元违约金对小张影响不是很大,但对于那些靠申请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贫困生来说可就不是小数目了。

据悉,对违约金金额的规定,不少单位居然按学历层次明码标价:本科生5000元,研究生1万元。国内一家知名企业更是开到“本科生一万,研究生两万”的高标准。更具讽刺意味的是,某商业银行上海分行每年仅靠违约金就能收取几十万!

用人单位最普遍的感受是:“不规定违约金,没法套得住毕业生!”

据了解,大学毕业生签约违约金的缴纳,迄今为止还没有统一规范的格式。法律专家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实行“违约指导价”等方式,帮助处于弱势地位的高校毕业生规避用人单位以“格式协议”损害毕业生利益的行为。

(《人民法院报》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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