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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竟和小偷分赃

2005-06-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初,一名军人回家探亲在成都火车站转车,在候车大厅休息时,被小偷偷了钱包。他马上找值班警察报案。警察“好言相劝”,军人非常感激,决定找成都的战友借钱。军人向外走时,发现一名小偷正在作案。他随即跟踪,却惊讶发现,小偷得手后,竟然走到车站行包房,将两个钱包交给了一名警察,其中一个钱包正是自己的

军人非常气愤,当即将警察和小偷抓住,并将火车站派出所告到了成都铁路公安局。

经过侦查,专案组查清:宜宾16人组成的扒窃团伙,长期固定在成都火车站作案。成都火车北站铁路派出所涉案民警程某等17人,于2003年至2005年1月,与宜宾盗窃团伙勾结,采取收“进场费”(即小偷进入候车厅作案每人每班交给当班警组400元至600元)、“返点费”(即小偷每次扒窃金额超过500元,警组和小偷要对半分成)等形式,收取小偷扒窃作案的赃款,向小偷提供保护。

案侦组克服重重困难,已将这个盗窃团伙中的15人抓捕归案。由检察机关以滥用职权立案侦查的17名警察中,有警务、刑侦队队长4人,警长6人,党员14人,目前,被审查民警退出的赃款就近24万元。 (《京华时报》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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