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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城富婆如何“致富”

2005-07-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周围人都知道她是有钱人

在新疆克拉玛依,穿着时尚的朱秀云习惯午饭时吃个烤馕,单位的驾驶员都乐意为她跑腿购买,其中的原因令人惊讶――本来1元钱一个的烤馕,朱秀云每次都大大方方地甩出一张50元的钞票:剩下的钱我不要了,你们想吃点什么随便。

一张7万元的存折掉在

银行营业部的地上,打扫卫生的清洁工捡到后交给营业部主任。存款户名为“朱秀云”的失主两天都没来认领。营业部主任打电话给她。谁知朱秀云听了根本没当一回事,愣了半天才说,要是我的那就送过来吧。

周围的人都知道,朱秀云是个有钱的人,她有一张银行信用卡,经常频繁的大额进出,再加上她又是单位里管钱的“财务大臣”,于是便有人向新疆自治区有关部门反映她涉嫌贪污公款。2002年1月,克拉玛依市检察院对朱秀云立案侦查,调查的结果令人大吃一惊:朱秀云在担任克拉玛依市总工会、新疆石油管理局工会委员会财务部出纳、会计、副部长、部长期间,累计贪污公款819.8万元!朱秀云成了新疆自治区目前查处的最大的一个贪污犯。

深刻反省后又翻供

神情慌乱的朱秀云被“请”到了克拉玛依市检察院反贪局。刚开始,她拒不承认自己有任何经济问题,到了第二天,检察干警巧妙地追问起电话通讯簿上的几组神秘数字,惊慌失措的朱秀云才放弃抵抗,痛痛快快地交代了自己贪污公款250万元的犯罪事实。“1995年,总工会的小金库里有520万元资金,全部买成了三年期国债,当时债券由财务部出纳保管,1997年,出纳将这些债券交给了我。1998年3月国债到期时,我将本息共900万元转存到了克拉玛依市的几家银行。就是从那时起,我看那么多钱总工会的领导也不管、不问,就开始偷偷往出拿,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前后大概有40多次吧。拿出来的钱我都以自己和儿子、丈夫、亲戚们的名字存进了银行,因为害怕引起别人的注意,大都存到比较偏僻的营业部。”

朱秀云为何会如此贪婪?归案后,她在一份交代材料中写道:儿子在上海没有正式工作,将来买房子、结婚需要很多钱,自己“买断工龄”后到上海定居也要用钱。而且,有了第一次就收不住手了,拿了一次还想拿第二次,最后发展到了不能自拔的地步。

就在朱秀云似乎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深刻反省的一个月后,关押在公安局看守所里的她突然翻供了!

为开脱罪责,朱秀云向检察机关提供了300余万元资产的“合法来源”:108.6万元是她替亲戚朋友代管的;80万元是她和朋友合伙做荔枝、海鲜、鸡蛋、瓜子生意挣的;家庭工资、奖金收入40万元;她给别的单位做兼职会计挣了12万元;银行存款利息10万元;“买断工龄”补助费13万元;卖三菱越野车得款15.8万元;卖车之前出租车辆得款30万元……

面对朱秀云的狡辩,办案人员找到当事人逐个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同时,他们全面清查了总工会从1993年至2001年的全部财务账目。

在证据面前朱低下了头

1996年9月16日,担任克拉玛依市总工会财务部副部长兼会计的朱秀云,以给新疆石油管理局上海办事处支付职工疗养费为名,从单位财务账上开出了一张工商银行转账支票,金额为50.2万元。当天下午,朱秀云在银行将这笔钱转存为6个月定期存款,1997年4月3日支取转存本息51万余元,随后这笔钱又被她多次支取并不断更换名字转存。到了1999年3月,朱秀云先后7次在不同的营业所通兑支取本息55万余元,放进了乌鲁木齐交通银行她开设的个人保险柜里。

1996年11月,朱秀云担任会计兼出纳期间,从总工会财务账上开出一张工商银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金额为150万元人民币的转账支票,转入中国银行营业部购买不记名、不挂失全国通兑国库券。到后来交接工作时,朱秀云却对这笔支出故意隐瞒,全部非法占为己有。

1997年至1998年,朱秀云在为本单位购买国库券和办理存款业务过程中,通过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反复支取,并以“互助金”及“巩慧金”、“李小”、“秦文”、“安瑞”、“张月”、“龚晶”等假名转存,分16次提取本息共计375.2万余元。朱秀云把提取的这笔巨款,一部分兑换成美元,一部分存在了银行的保险柜里,另一部分则以她自己和家属的名字存进银行据为己有。

“总工会的领导太信任我了,我保管的小金库的钱又没有账目,所以我才敢大胆贪污。”这是朱秀云自己总结出的堕落原因。

2005年6月6日,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朱秀云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检察日报》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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