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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商品过度包装属“商业欺诈”

2005-07-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不久前,记者陪同从国内来的朋友在柏林购物,他在“鳄鱼”专卖店买了几件名牌T恤衫。售货员用一个白纸袋将几件T恤装起来交给他。朋友要求商场提供鳄鱼专用包装,但售货员却说,他们很久不使用那种包装了。这位朋友还想买些德国特产带回家送人,但转了几家商店都不满意。他认为,德国的东西很好,但包装太一般,回国无法当礼

物送人。

德国10年前开始倡导商品的“无包装”和“简单包装”,强调包装要无害于生态环境、人体健康并可循环利用或再生,从而节约资源和能源。根据德国包装法规定,凡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10%以及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的30%,就应判定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业欺诈”。有关部门还经常对市场上的商品包装进行检查,对精简的包装予以奖励,对过度包装的商品予以罚款。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绿色消费在德国已经蔚然成风。老百姓对要购买的商品除了要看质量好坏,还注重选择少用包装、加工比较简单的产品;讲究生态效益,选择对环境污染少,对生态有利的产品;选择不严重剥削劳工,不侵犯当地居民生存权,不进行不道德动物试验的产品;选择不含或少含有害化学成分的食品。 (《光明日报》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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