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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岂能“以官为饵”

2005-07-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报道,甘肃省正宁县出台招商引资政策,“投资1000万元以上,年纳税8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代表,发给相当于副县级四档基本工资……” 详见《文摘报》第2275期一版 。

试想,如果100人投资1000万元,岂不要拿出100个副县级?那么投资1亿又该享受什么样的待遇呢?正宁县的做法不但没有政策依据,更是一种违

法行为,政府官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岂能用钱来换?

据报道,正宁县是在考察别人成功经验之后效仿而行。可见,这已是一种较为普遍的行为。为什么那么多民营企业家看中这种政治待遇呢?这主要是一些地方政府运作不规范,从而导致投资企业在当地的发展受到种种限制,投资者一旦拥有副县级待遇,自然就“高人一等”,所到之处畅通无阻了。

“以官为饵”吸引投资,反映了投资者和引资者的双重不理性。(《中国妇女报》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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