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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经济房被强迫精装修咋办

2005-07-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4年,我到甲房地产公司定购经济适用房,售楼人员明确“必须与乙装修公司签订一份格式化的精装修合同”。该合同上写明:装修款按建筑面积计算(市场惯例都是按使用面积计算)。我和爱人急需房结婚,于是我违心签了字。请问,该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

国家及北京市已明文规定 1.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在批准的房价外加收任何费用或强行推销及搭售商品;2.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为初装修。故甲公司在销售经济适用房时要求购房者先行与其指定的乙公司签订精装修合同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法制晚报》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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