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错被清出公安局四十八年终归队

2005-07-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956年8月,19岁的潘立志进入安徽省淮南市公安局工作,1957年,在反“右派”斗争中,她被错误处理,清理出公安局。1962年,潘立志被平反,恢复名誉。但由于种种原因,她恢复工作的请求一直没有结果。无奈之下,1962年潘立志进入合肥市果品公司工作。

由于多次申诉无果,近几年来,潘立志没有再上访。去年8

月,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潘立志瞒着家人来到安徽省公安厅上访,要求淮南市公安局恢复其工作。出乎她意料的是,民警竟登门展开调查。

了解到潘老的遭遇后,民警被震惊了。很快,淮南市公安局信访处明确告诉潘老,将迅速安排她参加局长接待。

今年7月18日,是安徽省市级公安局长“大接访”第一天。早晨7时许,潘老赶到淮南市公安局参加“大接访”。上午10时许,当淮南市公安局长龚英敏听完潘老陈述后,当即代表淮南市公安局向潘老郑重道歉。随后,龚局长突然宣布,在5分钟前,淮南市委有关领导已同意将潘老收回公安系统,享受民警退休待遇。听到这句话,68岁的潘老激动地流下眼泪,48年的“归队梦”终于实现了。

(《新华每日电讯》7.20)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