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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女生可休“产假”

2005-08-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日前,苏州大学最新的《学生管理规定》颁布,其中规定:已婚女学生因生育需要,由本人填写休学审批表,提交有关证明,经校审核、主管部门批准,可办理休学手续。

对此,苏州大学副校长殷爱荪表示,既然大学生可以结婚,学校没有阻止学生怀孕的权利,如果学生怀孕而不让休学,也是侵犯了妇女的权益。

 

 一些学生父母担心生完小孩的女生能否重返课堂完成学业?殷校长介绍,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大学班级里同学年龄相差很大,很多大学生都是离校多年后重返大学校园的。他们相信那些怀孕后的女生也可以。因此,怀孕休学与能否继续完成学业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学校只提供有关法律规定的一些‘方便’,对于婚后怀孕学生住宿问题不会提供任何方便!”殷校长说。(《法制晚报》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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