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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征日奥在东京审判中

2005-08-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倪征日奥,1906年―2003年,江苏省吴江县人。1929年获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49年后,长期担任外交部的法律顾问工作。1985年,出任联合国国

际法院大法官,是新中国第一位担任联合国国际法院大法官的法学家。

法庭质证中方被动

二战后,国际上成立了纽伦堡和远东两个国际军事法庭,分别对德、日法西斯战犯进行审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方式采用英美法系,主要由双方的律师来主导诘问,证据采信要求缜密、严格,律师的作用非常大。当时每个被告有一名日本律师,还配有至少一名美国律师。而当时中方却以为这是战胜者对战败者的审判,不过走走过场而已,还需要什么犯罪证据!因此在诉讼的最初阶段,受日本军国主义侵害最深、牺牲最惨烈的中国,由于举证不力陷于有冤难伸、有口难言的境地。

1946年,司法部长谢冠生点名要刚从美英考察归来、熟悉美英刑事诉讼规则的倪征日奥,作为中国检察官的首席法律顾问赴日增援。

搜寻证据有力反诘

倪征日奥介入审判时,已是诉讼的第二阶段,中方只能对被告及其所举证据进行反诘,令其不能自圆其说而不能被作为证据采纳。

由倪征日奥负责公诉的日本战犯主要有三人,即松井石根、板垣征四郎和土肥原贤二。松井对南京大屠杀负有直接责任。板垣曾任陆军大臣,是策划“九・一八”事件的元凶,并且是炮制伪“满洲国”等傀儡组织的主谋。土肥原则是在中国大肆进行间谍活动的特务头子。他是一个“中国通”,不仅能说一口流利的北京话,而且会多种中国方言。他与板垣一起共谋“九・一八”和制造伪“满洲国”。对于松井,有国际红十字会在南京的人员及其它一些国际难民组织提供的证据,定罪已无大问题。

倪征日奥介入控诉之后,首先冒雪赴北平取板垣与土肥原的罪证。了解到日本侵华期间,板垣与土肥原曾让吴佩孚与民国第一任总理唐绍仪合作,成立更大的傀儡组织,史称“吴唐合作”。后计划破产,唐在上海被日本人杀死。吴也因不愿与日本人合作,被日本牙医替他看牙时注射了毒剂身亡。在东京审判中,倪征日奥将鼓动“吴唐合作”,企图分裂中国的阴谋作为板垣与土肥原罪证的一部分,在控诉中提出。

中国检察组经盟军司令麦克阿瑟的许可,还到已被盟军封存的日军档案中去找证据,他们夜以继日、大海捞针式的寻找证据。

板垣在登上证人台时,气焰嚣张。倪征日奥有备而来,在反诘板垣时,手举一份在档案中发现的《限制由支那返日军人言论》通令,朗声读道:“作战军人,如个别侦查,无一不犯杀人、强奸或强盗罪”;“强奸后如欲无事,最好杀之以灭口”;“我等有时将中国战俘排列成队,然后用机枪扫射。”这份通令是由日军陆军省签发的,其时陆军大臣正是板垣。

土肥原在审判中除了一概声明自己无罪之外,始终一言不发,妄图不给中方以任何反诘的机会,只是由自己的证人来为自己开脱。例如,土肥原的一名证人是他任关东军特务机关长时的新闻课长爱泽城。其供词大意为,沈阳特务机关当时只采集新闻情报,并无其他秘密活动。倪征

日奥当即反诘道:土肥原曾于1935年发动政治军事攻势,阴谋在平津搞华北五省自治。当时许多外国报纸均有报道。“你作为关东军特务机关新闻课长,难道对此一无所知吗?”倪征日奥向法庭展示爱泽城亲自签署的文件,爱泽城只能低头认输。

对装聋作哑、负隅顽抗的土肥原,倪征日奥采取了“一箭双雕”的策略。在反诘板垣时,一并提及土肥原,令其无路可逃。例如,倪问板垣:“你任陆军大臣时,派往中国,扶植傀儡溥仪称帝、策动华北自治、煽动内蒙古独立的土肥原,是否就是现在坐在那里的那个人?”说时怒目直视土肥原,全场肃静,板垣无言以对,只能默认。

东京审判,历时两年半,情况之复杂、讼辩举证之艰难,都实属罕见。1948年11月1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庄严宣判,东条英机、松井石根、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等7名战犯被判处极刑。7人中有3人是由倪征日奥直接负责公诉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后来评价倪老“为维护中国的民族利益做出了贡献”。(《民主与法制》2005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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