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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医保”年补助增加

2005-08-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问题,明年要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县(市、区)由目前占全国的21%扩大到40%左右,中央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在原有每人每年1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同时将中西部地区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市辖区和东部地区部分参加试点的困

难县(市),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地方财政要相应增加补助。不提高农民的缴费标准,不增加农民负担。(《京华时报》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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