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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者质疑警方渎职

2005-09-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8月28日下午,王先生在重庆沙坪坝陈家桥看见3个年轻人光天化日下持刀行凶,将一男子砍倒后乘车离去。王先生立即用手机拨通了110,举报了这起凶案的时间、地点、疑犯特征等信息。

由于自己在当地做生意长达7年,认识的人很多,商店广告牌上也印着自己的手机号码,为避免暴露身份,王先生在报警时一再要求不

能泄露自己的手机号码。但是,报警后几分钟,一位自称是120急救中心的人就给王先生打来电话,询问伤者情况;陈家桥派出所紧接着打来电话,询问案发地点。

王先生说,110的这种做法,无疑暴露了我作为重大刑事案件举报人的身份,是一种渎职行为。随后,王先生向重庆市公安局提请《重庆市公安局错误传播举报者电话号码的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公安机关承认错误,消除影响。8月29日,重庆市公安局以“该申请不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所规定的复议受理范围”为由,决定不予受理。

王先生说,因为担心遭到报复,自己当天就关门歇业,不敢白天在陈家桥露面。为了自己的安全,王先生决定放弃已经经营了7年多的店面,另外找个地方谋生。 (《新华每日电讯》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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