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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转变攸关改革成败

2005-09-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虽然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到现在为止,并没有真正成熟,突出反映在几个最重要的改革方面,发展都很不平衡。如在市场领域,商品市场的改革发展较快,要素市场的改革明显滞后;在企业领域,非公有制企业的体制、机制基本上已经能够同市场经济相适应,但国有企业的机制还远远不能适应

市场经济的要求;在宏观调控领域,调控手段大多已经从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到以经济手段(包括财税和金融)为主,但管理体制的改革(包括政府机构精简与职能调整)至今仍远未到位;在分配领域,初次分配即如何做到效率优先的改革,已经有了突破性进展,但一整套合理的再分配制度的改革,即如何兼顾效率公平,至今远未建立与形成。

在上述几个方面改革的领域中,最突出和影响最大的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明显滞后。由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机构精简、职能转换长期不到位,政府必然就会继续对市场干预太多,要素市场就很难发展起来。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必然就会继续保持一种政企不分的关系,把国有企业管理过死,其经营机制就很难实现真正的转换。对分配制度的改革,必然就会过度重视行政性的管理,而忽视属于社会服务性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甚至还必然会以种种理由和手段,尽可能维护本部门及其系统的原有权利,使一些即将出台和可能出台的改革措施发生不应有的扭曲与变形,导致改革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决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主要在于:一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涉及种种权力和利益的深刻调整。二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在许多方面都涉及政治体制的改革。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必须转变观念,重新界定政府的定位,将过去主要是搞好行政管理转移到强化公共服务上来;将政府的经济职能从过去主要是分投资、分物资、批指标、定项目,转移到搞好规划、协调、服务与监管上来。(《社会科学报》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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