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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政府“行动纲领”凸显民生为大

2005-09-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深圳市政府发布自身建设改革创新的“行动纲领”,上学难、看病贵、食品药品安全卫生问题、企业违法排污问题成为深圳监察机关重点关注对象,目标直指民生。

作为全国行政改革的5个试点城市之一,深圳市政府自身建设改革创新的“行动纲领”,致力于建立责任明晰、执行力强、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的服务型

政府。

“行动纲领”还在政府的管理体制、决策机制、考核方式、监督机制方面作出多项创新。实行行政决策采取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和行政机关决定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行政决策的评价和问责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的统一。其中,重大决策将事先向社会公示,专家咨询论证活动将坚持独立性和中立性,并将通过立法予以保障。(《羊城晚报》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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