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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人士难买经济适用房

2005-09-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重庆大学出版社的胡荣云先生已过而立之年,8月28日,他听说重庆市沙坪坝区嘉新桃花里小区二期的经济适用房对外放号,赶紧去领了申请表,填好后兴冲冲地交到区建设委员会,却遭到了拒绝,工作人员称,“你还没有结婚,按规定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重庆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家庭年收入为3.5万元以下的本

市城镇家庭,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胡荣云还没有成家,何来“家庭”?沙坪坝区开发办陈主任说,从人道角度来讲,单身人士应该有资格申购经济适用房,“问题是如何来理解家庭这个概念?如果政策面向单身人士,那相当一部分经济适用房将被他们买走,这对那些更困难的多人口家庭就不公平。”

单身人士算不算是家庭?律师贺天强告诉记者,《辞海》对“家庭”作了较明确的解释―――由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亲属间的共同生活组织。如果按此理解,单身人士便不能算作家庭。

建设部房地产业司一位官员介绍说,由建设部等有关单位联合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单身人士申购问题没有做明确规定,但他个人倾向于单身人士可以申购。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别很大,我们尊重各地政府的决策,而不搞一刀切。 (《中国消费者报》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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