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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酒”董事长为何人间“蒸发”

2005-09-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报道,“曾经在白酒市场上风光无限的‘酒鬼酒’如今已陷入风雨飘摇之中。2005年9月14日,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虹突然闪电般辞职并神秘失踪,4.2亿元国有股股权被转移到成功集团的相关账户上。而刘虹正是成功集团董事长。酒鬼酒公司存放在长沙市商业银行建湘支行三个账户内的这笔资金余额仅剩下了5

03元……”

自去年以来,已有“德隆”、“伊利”、“创维”、“健力宝”、“TCL”、“开开实业”、“中航油”、“科龙”等数十家著名企业的百余名高管先后落马,这还不包括正在接受调查或陷入危机的数十名企业家,酒鬼酒公司董事长的失踪则是企业家“出事”的另外一种形式。

对于中国企业家生命周期短暂的原因,学术界和社会上有体制说、素质说、原罪说、暴富说等等。笔者认为,中国企业家难以真正取得长期成功的深层次原因是没有形成团队制度:第一,企业家应该是一个履行社会职能的团队组织。第二,企业家应该是一个从事社会利益分配的团队组织。第三,企业家应该是一个具有高尚情操和远见卓识的社会精英角色和团队组织。

实际上,我国现实中的企业家不仅不能做到这一点,而且还难以认识到这一点。他们认识不到自己应当履行的社会职能,要么认为自己在为老板干,要么认为自己是为自己干,所以,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内部人控制等等成为了他们的必然选择;他们担负不起社会利益分配者的应有责任,不能正确地处理国家、企业、雇员、股东、债权人、供货商、消费者和协作者等等相关者的利益分配问题,往往将自己摆在不恰当的位置,以至不断地侵害社会各方的利益,最终造成企业的衰亡;他们缺乏高尚情操和远见卓识,并不理解自己就是社会精英这样一个社会角色的定位,甚至以贪污、盗窃、欺骗、逃跑等等方式把企业葬送。

“酒鬼酒”董事长的人间“蒸发”正好说明,当他这个“企业家”发觉自己干不下去的时候,便选择了最使人难以做出判断的战术――无声无息的、对社会毫不负责的遁身法。而这一切,又因为企业高管层缺乏团队组织和团队制度,致使全公司管理者谁也没有能力可以约束他。(《中国经济时报》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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