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动物肝脏有毒缺乏依据

2005-09-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几次全国营养调查显示,我国居民膳食中维生素A、B2、钙及血红素铁的摄入不足是最明显的缺陷。如果在饮食中注意适当食用动物肝(如每月2 3次),对改善膳食缺陷将大有益处。但常听到有人说“动物肝有毒,不宜食用”。作为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教授的笔者,带着这一问题查阅了国内近15年的医学研究资料,没有发现一篇

关于动物肝脏有毒的报道;再结合肝脏的生理功能及物质代谢特点,现在可以明确地告诉读者,动物肝“有毒”的说法缺乏科学依据。

一类是真正意义上的毒物,如铅、砷、汞、有机磷农药、酚、苯类化合物等。这些毒物在动物体内的代谢有的无须经肝脏转化就可通过肾、皮肤或呼吸系统等排除体外,有的必须经肝脏转化才能排除体外。凡经肝脏转化代谢的毒物,即使一时不能被完全清除,剩余的毒物一般也不会只在肝内贮存,所以不要将肝脏的解毒功能误认为是贮毒功能。

另一类是违禁饲料添加剂如盐酸特仑克罗(俗称瘦肉精)。用违禁饲料饲喂的生猪,不仅肝脏而且其血液、肌肉组织中均含有一定量的瘦肉精,而含量最高的器官是肺,这种含有有害化学物质的猪产品是禁止上市的。因此,市面上通过卫生检疫销售的动物肝是可以放心食用的。

虽然动物肝一般不会有毒,但维生素A含量很高。通常情况下每周食用一次动物肝,每次50 100克不会发生维生素A中毒,但应注意千万不要过量。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动物肝含胆固醇、嘌呤较高,患有高血脂症、高尿酸血症或痛风的病人应尽量避免食用。 (《家庭医生报》9.19)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