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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榜”考生状告人事局

2005-09-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6月,27岁的张振海参加了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查询成绩时,他的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别是56分和52分。张振海怀疑成绩被更改,就到北京考试中心查询,中心给他看了试卷复印件后答复说“成绩无误”,但张振海感觉复印件分数上有涂抹痕迹,仍坚持认为分数被更改。于是,他将北京市人事局和考试中心告上法庭

,要求公开考试原卷。

近日,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试卷被密封着送上法庭。法官当庭拆开密封口,核对了原卷和复印件后表示两者一致。根据法律规定,试卷原件是国家秘密级的文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法律规定,涉及国家机密的证据,不能公开质证。

法官表示,张振海不服可上诉或申请重新审理。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行政法专家姜明安说,该案涉及到信息公开问题。国外的原则是,所有信息凡是没有法律规定不能看的,不涉及国家机密的都可以看。我国目前没有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因此,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经过什么样的程序可以查阅信息,应该作出细致规定。 《京华时报》9.23郭晓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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