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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斗殴身亡无证医生担责

2005-10-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4年6月5日晚,河南省当阳市育溪镇再生塑料厂工人赵某,因为和同厂工人张某结下了“梁子”,喝了几杯小酒后返回宿舍时显得十分激动,四处声称要将张某“搞死算了”,并找到张某纠缠。就在赵某在厂内疯狂追打张某时,恰巧被该厂老板蔡某撞见。蔡某见状厉声对赵某喝道:“赵师傅,你要杀他就杀我!”被酒精冲昏了头

脑的赵某听后从腰间拔出水果刀,趁蔡某不备从身后朝其腿部猛刺一刀。蔡某在与赵某争夺下凶器的过程中,赵某左臀被水果刀刺伤。他俩先后被送往当地卫生院一家门诊部治疗。当班医生余畅为蔡某、赵某缝合了伤口。赵某被送回塑料厂休息。没想到,当晚12时许,赵某出现失血性休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办案人员发现,当日为死者赵某进行伤口缝合手术的医生余畅不能出具相关执业资格证明。经查实,今年25岁的余畅,2002年毕业于某高校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当年7月来到事发门诊部工作(原称卫生所)。随后,当阳市公安局以余畅涉嫌非法行医而将其刑事拘留。2005年7月7日,当阳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行医罪将余畅诉至当阳市人民法院。

8月19日,当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余畅在对左臀部被刺伤的赵某进行治疗时,未仔细探查伤口而草率缝合,造成赵某当晚因失血性休克死亡。检方认为余畅的行为构成了医疗事故罪,提请法院追究余畅的刑事责任。

8月30日,当阳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被告人余畅犯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峡晚报》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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