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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婚姻伤人也伤己

2005-10-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一些人认为,婚姻状况属于个人隐私,许多人在职场选择隐婚时,是一种自保行为。正是现实给了已婚者太多的挫折,他们才伪装单身使自己免受伤害。但这种依靠谎言的自保能支撑多久呢?

lmagine china供图

瞒天过海,最终害了谁

吉林省长春市28岁的小刘两年前受聘于一家较大规模的合资公司。录用前公司除进行学历验证、业务知识考核外,还要求被聘者三年内不准结婚,不准在公司内部谈恋爱。虽然要求苛刻,但公司的薪水与待遇让人艳羡不已,小刘在几百个应聘者中杀出重围,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工作第一年,小刘的业绩超出同伴一大截。第二年春,公司老板晋升小刘为市场部经理并相应增加了薪水和待遇。事业发展顺利,小刘却常常独自一个人悄悄叹息。

原来小刘到公司一年后与公司秘书小茹一见钟情。两人悄悄约会,对所有人都隐瞒恋情。想等待某一天时机成熟,小茹调离公司后再公开恋情。但2004年春节过后,小茹卧床多年的父亲突然病重,老人临终前惟一的心愿就是能看到女儿完婚。

小刘不想失去工作岗位,与小茹偷偷地办理了结婚登记。每天早晨两人都相隔一段时间到公司上班,这样过了近半年,终于露出破绽。老板找到小刘,说 “公司的制度你应该明白,失去你,对公司来说也是个损失,但必须这样做,如果这次容忍了你们,下一次还会有更多的人违反规定 ”

小刘与小茹双双被解聘,二人对公司的苛刻制度愤愤不平,也为自己不够谨慎而懊悔。不久后,两人在同一行业又找到一份性质相近的工作,在用人单位了解受聘人婚姻状况之前,小刘主动表明自己的独身身份。小刘在前一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几个月后工作成绩便跃居公司的前列。

2004年年底,公司老板把小刘叫到办公室,以长者身份向他了解了家庭情况,最后表示,他的小女儿也在公司工作,从小娇惯很不听话,希望小刘有时间能够多与他的女儿交流,多关心、照顾她。这时候小刘才恍然大悟,原来公司里那个平日矫揉造作、总与自己搭讪的小姑娘就是老板的女儿呀!小刘来不及多想,应允了老板的嘱托!没过多久,小刘被破格提升为经理助理,老板的女儿一改往日的盛气凌人,常常在同事面前对小刘摆出一副柔情似水的样子。

老板和其女儿的用意不言自明,小刘每天如坐针毡,一方面害怕事情败露,再次失业;另一方面又担心事情发展下去不可收拾。权衡利弊,小刘还是没有勇气承认自己在撒谎,他想等到自己事业更上一步,找到合适机会,一定把事实真相说出来。但事情发展却并没有像小刘想象的那样简单,老板的女儿主动进攻,经常邀请小刘看电影、蹦迪。推托了几次,小刘实在找不到更合适的借口,只好赴约。2005年6月的一天,小刘与老板女儿及其朋友在酒吧喝了很多的酒,午夜小刘送老板女儿回家,她突然紧紧地抱住小刘狂吻起来。

小刘的酒一下醒了,他如实把真相说了出来,当即被老板女儿打了一个响亮的耳光。第二天一上班,小刘就遭到解聘的噩运,并且还传出关于小刘耍流氓的新闻。小茹被流言困扰,丢给小刘一封离婚信函。

经过多次的解释,小刘的婚姻终于得到保全,但夫妻俩的情感受到巨大的伤害。

隐婚,为对方出轨创造了方便

武汉市某机关的大铭终于娶了一个贤慧的老婆。2003年他经人介绍,结识了小莹。小莹不嫌他穷,商定结婚时一切从简,领取了结婚证,同事与朋友也很少有人知道他们的婚事。小莹与大铭约定,没有特别急的事,白天不要给她打电话发短信。大铭在机关工作,有的是闲暇,却也只能忍着。

小莹在一家日资企业负责数据库工作,深得老板重用。外企的同事关系比较淡漠,谁也不问谁的私事,大家一直以为她是未婚。一天,小莹很兴奋地跟大铭说,她的一个女同事,本来和她一样受重用,上个月结婚后,上司便把一些重要的事改派给她做了。小莹说,幸好事前与大铭约法三章,否则自己也会受冷落呢。

大铭当时还能够理解小莹的心情,在这个城市,两人都没有强大的人脉关系,一切都依靠自我奋斗,所以对家庭不利的事,大铭不会做。小莹比大铭忙,下了班上司有应酬也会叫上她。大铭原以为小莹的上司可能是50岁以上的人了,有一天他发现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那天晚上,大铭在楼下等小莹回家,看到小莹从一辆黑色宝马车上下来,上司拥抱了她一下。那个男人看起来40岁的样子,是很有味道的男人。小莹笑着不说话,好像还挺受用的样子。

小莹回到家,感到大铭情绪不对,便解释说:“日本人就那样,只不过是一种礼节。再说人家是有家室的人。”大铭一听更生气了,说:“那你不也是有家的人吗 ”小莹白了大铭一眼,去洗澡了。

那天晚上,大铭还相信,小莹和上司没有过界。可男人对自己妻子的直觉不会错,但从那以后,大铭感到越来越不对劲了。小莹回到家,与大铭的话少多了,好像有心事的样子。

不久后的一天,小莹回家后兴奋异常,说她的薪水涨了。大铭听后顿感心烦。有一天下午,同学打来电话请大铭吃饭。席间,同学吞吞吐吐地说出了隐情。老板给小莹买了一处房子,有时他们会去那里休息一下。大铭随后找到私家侦探,拍下了小莹与上司在一起亲昵的照片。看到真相的那一刻,大铭感到万念俱灰。自己的婚姻,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开始,又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结束。

隐瞒婚姻可能触犯法律

在同一单位工作的小陈和小冯今年“五一”结婚,他们没有将结婚的情况透露出去。原来,小陈和小冯一个是单位的会计,另一个是出纳。按照规定,出纳和会计不能为近亲属。小两口不想被炒鱿鱼,只好采取隐婚策略。

按照我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也就是说,会计和出纳不能由一人兼任,避免在票据管理中作假犯规。

夫妻在民法上被视为一体,因此出纳和会计成为夫妻后,就有告知自己婚姻关系的义务。此种情况下,隐婚的做法是不正当的。

张小姐发现有些同事悄悄地结了婚。原来有个别隐婚的同事只是为了多蹭几天探亲假。张小姐所在单位考虑到职工需要回家探望父母,规定未婚职工每年可以享受带薪探亲假两周;已婚的职工除两地分居外,每三年享受带薪休假一周。隐婚职工实际上多赚取了假期中的薪水。

从民法的角度来看,职工多休假期间的工资收入属于不当得利的范畴。依照《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单位有权要求多休带薪假的隐婚职工返还这部分工资收入。

针对以上两起例证,中国离婚网杨晓林律师认为:“婚姻的真实情况不属于个人隐私权。”

杨晓林律师说:“结婚必须履行的登记程序,不仅是国家确认婚姻,给婚姻关系以法律保护的过程,也是对社会公示的需要。”一个人的已婚状况公示后,就包含着别人不可以再与之谈恋爱的意义;在财产权方面,婚前的两个财产权主体,婚后成了一个。

杨晓林律师认为,婚姻不是私人领域的事情,它涉及到公共和其他人的利益。从自然人的角度具有隐私性质,但从法学、社会学、心理学和伦理学角度看,婚姻都不仅仅属于私人活动范畴。有意隐瞒婚姻,客观上有可能造成对他人精神上的伤害;在一些情况下隐瞒婚姻状况会被视为违纪,造成一定后果的,会涉嫌触犯法律。

据悉,现在国内有些地方,如南京、上海、重庆、成都、北京等地,婚姻登记信息上网。涉外婚姻登记已实现全国联网。公众可以登陆婚姻信息登记网,或者到民政部门进行查询。这样一来,“你可以不说,但我通过其他途径能很容易查到你的婚姻状况”。

根据多年的工作实践,杨晓林律师诚恳地告诫:“不要轻易尝试‘隐婚’。有‘隐’必然有‘露’,到那时可能会造成不可想象的后果。”

不得隐瞒婚姻状况的几种情形

1.公务员隐瞒婚姻状况将受到违纪处分。

2004年被商务部录用为公务员的大学毕业生唐女士在怀孕后收到了商务部取消自己公务员录用资格的决定。商务部解释其中原因时指出,唐女土在被录用时隐瞒了婚姻状况,单位因此认定唐女士品质不可靠,决定取消录用。2005年,南京市政府出台《2005年廉政工作意见》,首次明确要求,干部个人婚姻出现变化时要及时向组织报告,不能以为是“私事”、“隐私”就隐瞒不报。根据该意见,干部的婚姻状况如果发生变化,不能只是口头打招呼,而必须是书面报告。

2.部队及国家安全部门的在职人员必须向单位人事部门告知真实的婚姻状况。

3.学校规定,大学生结婚应报告老师。

随着教育部对“禁婚令”的解除,一些高校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其中,《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讨论稿 》中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当履行结婚告知义务。不履行结婚告知义务,擅自结婚或隐瞒婚姻状况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对此,《管理规定 讨论稿 》的编写者之一、教育部学生司调研员解汉林解读新规时说,对符合《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大学生,高校可以要求大学生履行结婚告知义务;高校也有义务劝告大学生,在校期间应当集中精力学习,响应国家提倡的晚婚号召。

4.房产交易中,房产出售方不得隐瞒婚姻状况。

在房地产交易合同的范本中,有这样的规定,房产出售方的“配偶、家庭成员和共居人同意出售该房屋”,且出售方“不得隐瞒婚姻状况”。

另外,向国外移民时隐瞒家庭状况后果堪忧。

据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内部消息,以假文件隐瞒婚姻移民成功,不仅违反移民法,而且如被认定欺骗行为,当事人移民身份将被取消,也有可能触犯加拿大刑法,面临刑事检控。由于隐瞒婚姻、子女状况,涉及当事人以后再申请配偶、子女移民的问题,所以较易自我暴露。(《家庭周末报》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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