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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错导致悲剧

2005-10-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奇怪的住店女客

去年8月21日,上海市长宁区一家酒店走进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子。她对前台服务员说:“我要开一间房住两天,写点东西。”女子自书名字为黄羿(化名),并拿出一张身份证的复印件登记入住。服务员按规定抄下身份证号码,并办妥住店手续。黄羿特意关照服务员

,因为要安静写作,不需要收拾房间。但酒店按规定,还是到房间询问黄羿是否要打扫,但奇怪的是房门一直敲不开。

8月23日,这个神秘的女客人已3天没有开门露面。3名酒店男性服务人员决定强行进入。一声巨响过后,房间内的骇人景象展现在眼前:房内赫然悬吊着一个已毫无气息的女子,正是客人黄羿。

女儿要去“天国”

“我决心回天国去,因为神在呼唤我……”患有精神疾病的黄羿常常在家中念念有词,这让她的母亲感到不安。已经37岁的黄羿因为患病一直和父母共同生活。去年8月21日上午,黄羿的母亲发现女儿神情有异,打算带她就医。就在黄羿母亲叫出租车时,女儿不见了。一个多小时后,黄羿打来电话:“妈妈我现在要去死了,我要去拯救人类。”

心急如焚的父母立即到警署报案。根据黄羿父母的推测,黄羿很可能去了酒店或者旅馆,而住宿营业场所,按照规定都应在网上登记投宿客人的基本情况。警方登录了上海旅店旅客网查询,但始终没查到黄羿的信息。

法院判酒店有责

为什么女儿明明住了酒店,网上却查不到呢?警方在调查后给予了书面答复:“事发当天,酒店按规定将有关住客信息输入旅馆管理信息系统,但在输入过程中,错把‘黄羿’的‘羿’字输成‘弈’字。”因为酒店的一字之差,没能及时找到女儿,黄羿父母认为酒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今年2月,黄羿父母将酒店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6万余元。

长宁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酒店在黄羿入住后将名字输错,导致有关部门查询时无法得出正确的结论,因此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酒店赔偿原告丧葬费及死亡赔偿金计34585.90元。(《新民晚报》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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