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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农民工:弱势群体中最弱势

2005-11-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宁夏一家位于市中心的麻辣烫店里,一位女工每天的工作时间是早上8:30至晚上23:30,没有休息日,每月工资300元。虽然合同中还有发放奖金的约定,但实际上雇主并没有给女工兑现过。

宁夏总工会调查发现,几乎没有多少女性农民工能在双休日得到法定的休息。大部分女性农民工每日工作时间在10小时以上,只要

有活干,老板需要,她们必须随时加班加点,却得不到相应的加班工资。银川市商都夜市小饭馆,务工的女性不但没能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反而还要向雇主交纳押金。双方劳动关系属口头约定,由雇主提供食宿,每月工资一般为350元左右,没有休息日,女工们每日工作时间有的长达14个小时左右,并且多数人领不到任何加班工资和奖金。同时,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由于业主利欲熏心,恶意克扣、拖欠工资。调查显示,45%的女性农民工被拖欠过工资。

在宁夏务工的女工每月收入一般在300元左右,最低的每月收入仅为180元。为了节省开支,她们大部分几个人合租居住,或者借住在亲戚、朋友或同乡的家里;吃饭则尽可能自己做,多数人过着清贫的生活。女工马兰说,除了逢年过节老板会发“善心”带她们出去“搓”一顿,平日里,她们根本不会在外面吃饭。

在银川市红花渠附近的小店里,从没听说过的品牌的卫生巾摆放其中。老板娘毫不隐晦地说:“这种牌子的卫生巾,一包才一元多,都是卖给打工妹的。”

女性农民工的精神生活呈现空白。闲暇之余,她们通过给家里打电话、逛街、找老乡聊天或吃完就睡来打发时间。她们无法或不愿再回到农村去,可是在城市里却找不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情感。

在宁夏,享受到养老保险的女性农民工只有9%。在个体私营企业中,女性农民工的参保率几乎接近零,生育保险更是无从谈起,女职工“四期保护”普遍难以落实。女工一旦生育便遭辞退或无奈地主动离开企业,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大部分用人单位不发放劳保用品。在个别私营企业里,粉尘污染严重,劳动环境差,女工们甚至连口罩都没有。

进城务工女性的自身问题也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在公安部门破获的卖淫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也涉及到进城务工的农村女性。(《新华每日电讯》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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