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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与售票员冲突后丧命,谁之过

2005-11-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0月4日下午,北京郑女士和丈夫带着14岁的女儿小容(化名)去买书。3点15分左右,一家三口从豁口乘坐726路公交车回蓝旗营的家。车上有两个女售票员。其中一个20多岁的给郑女士撕了一元票后,问他们是不是在新街口上的车,郑女士回答是在豁口上的。这时,另一名30多岁、坐在第一排座位上的女售票员称,小容一家其实

是在新街口上的,要求年轻售票员给他们补票(注:豁口到蓝旗营是10站,新街口到蓝旗营是11站)。

郑女士说,当时她不愿争执什么就掏出钱来,但女儿表示反对,嘀咕了一句“什么玩意儿。”郑女士称,坐着的女售票员听到这句话后,起身一把扯住小容头发,右手掐住小容的咽喉部位……女儿昏过去后,她请司机送孩子去医院。但司机说,因为郑女士一家逃票,要带他们到总站罚款。

小容随后被人抬下车送往二炮总医院。医院张灼大夫称,小容入院时,护士在其颈部发现外伤痕迹,而当时小容已无生命体征。10月5日早,在抢救了近16个小时后,医生宣布小容死亡。

目前,北京市公安局已对此事立案,相关人员已被控制。

据悉,小容的父亲晏先生是清华大学退休教授,74岁;母亲是清华附中教师,58岁。夫妇俩只有这一个孩子。

对于这场悲剧,人们议论纷纷。何玉辉律师认为,如果医学鉴定的结果是,受害人小容的死亡正是因为女售票员掐咽喉造成,那么这种行为无疑构成了侵犯生命权。

孟利峰律师表示,任何刑事责任的追究和民事的赔偿,都无法唤回已经失去的鲜活生命,永远无法填补生者心中的哀伤。法律更多是事后的救济,要从整个社会的伦理道德层面考虑,如何能让我们的社会充满爱心,从而避免和减少这类悲剧的发生。(《新京报》《法制日报》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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