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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性骚扰第一案”庭外和解

2005-11-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3月,北京某美院的一名学生利用单独与一头像女模特在教室里作画的机会实施“性骚扰”行为,用双手触摸女模特的胸部,并出言下流。事后女模特报警。该学生在派出所承认了自己的行为,而且写了情况说明。警方对该学生处以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事后女模特起诉该学生,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

案件受理后,被

告方多次提出和解请求,而且向原告真诚致歉。最终原告决定接受被告的和解请求,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方向女模特儿致歉并赔偿6000元。 (《北京晨报》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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