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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铐”介入物业纠纷引争议

2005-11-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0月30日清晨,北京朝阳法院98名执行法官和法警兵分6路,前往欧陆经典、芍药居等13个小区,采取“堵被窝”的方式对57户长年拒交物业费并在物业起诉、法院判决生效的情况下,仍不履行的业主进行强制执行,对16人进行了司法拘留。

有关媒体披露了细节场面:“执行队伍立即冲进楼门直奔7层。门一打开,一个身

穿秋衣秋裤的中年男子出现在执行队伍面前……业主却用劲将门狠狠地关上,并坚决不许法官进家……被铐上手铐后,4个法警合力才将他架出……”

近年来物业纠纷愈演愈烈。以北京朝阳法院为例,短短3年间,受理的物业管理纠纷增长率高达878%。执行庭庭长康长庆说,法院这次就是为了起到震慑作用,让广大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增强法律意识,及早解决纠纷。

但在此次强制执行“完全合法”的事件背后,也引起不少人的担心甚至质疑。据北京市消协的一项调查,73%的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意。

读者董女士称:“如果物业服务让大家满意的话,谁还会抗费不交呢?”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物业与业主之间实际上是一种消费行为,不应存在对立。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解决物业纠纷的根本方法。如果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费,业委会可以召集业主大会讨论重新选聘。(《市场报》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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