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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金的“金钱往事”

2005-11-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972年,夫人萧珊去世后,巴金每月都要去探望岳父,并送生活费。巴金要转换几次公交车,穿过大半个上海才能到达。即使他已经70多岁,腿脚不灵,但依然挤电车前往,几年如一日。后来马路上的出租车多了,他就乘出租车去。

巴金如此勤恳地为岳父送生活费,却在早些年固执地不给四川老家寄钱,很多人因此对巴

金颇为不解,认为巴金“不顾家”。1931年,巴金的大哥因为投资金融业破产在成都服毒自杀,他三哥来上海找巴金商量分担老家生活费的事。巴老说 “我对三哥说,我说过不管家里的事的,我不能违背自己的话。”其实,当时巴金电汇了100元钱回去,但对“家庭以后的开支”就不管了。外界都以为这是巴金恨家的缘故,其实不然。

巴金曾在1932年写的小说《在门槛上》借主人翁的口吻说:“我离开旧家庭,就像甩掉一个可怕的阴影,我没有一点留恋……”这是指祖父当家时的封建专制的大家庭,并不是他父母和兄弟姐妹组成的这个家。当时在巴金的心目中,还留着10年前成都老家那些讲排场、挥霍浪费的景象,他憎恶那种生活方式,所以不肯给家里寄钱。“有人说不理解,我怎么会对家的态度那么激烈。其实,我并不是对我自己的家,是对旧封建社会专制的家庭。”巴老曾后悔地说。

1940年后,巴金了解了成都老家的实情后,就接替三哥,负担奉养继母,供给侄女们上学深造的费用。 (《新民周刊》2005年第4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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