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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撞人教练获刑

2005-12-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31岁的刘军,是有着十多年驾龄的老司机,近两年在靖江某机动车培训中心任教练。2005年8月16日,刘军驾驶北京牌教练车,指导学员余某等人学习驾驶。由于余某技术不熟练,教练车启动不久,就出现后溜情况,余某大加油门,致使教练车猛地往前冲,刘军低头看余某做动作,没有注意前方路况,致使教练车撞倒路边的一位老

人,经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军在学员学习中出现操作失误的情况下,没有及时纠正,且指导过程中疏于观察路况,酿成事故,因此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故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刘军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江苏法制报》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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