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民责与刑责可并存

2005-12-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因邻里纠纷,我被邻居打伤,法医鉴定结果为轻伤,9级伤残。现在,打人者放出话来,说他家穷没钱赔,而且进了监狱也就不用赔钱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专家解答:

如果你对这次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的话,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全部的医疗

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等费用及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是可以并存的,因此,不存在进了监狱就不负民事责任的道理。致人轻伤已触犯了刑法,你可提起附带民事的刑事自诉,要求对方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制晚报》11.30)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