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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寄宿儿童遭受性侵害

2005-12-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年来,有关儿童遭受性侵害的事件屡见不鲜,寄宿场所则是“重灾区”之一。

今年49岁的商某是江苏省靖江市一所学校的食堂职工,工作之余,利用家住城区一家小学附近的优势,在家中办起“托儿所”,对外承接儿童钟点托、半托、全托寄宿业务,提供吃饭、住宿、辅导功课等服务。

2004年12月,女孩小红

(化名)因父母常年在外,家住农村,距离城区较远,家人便送其到商某家全托寄宿。

今年9月,商某在“托儿所”内,以“不准对其他人讲,否则不让你上学”等相威胁,在午休及晚上睡觉之前,以猥亵等方式多次对小红进行性侵害。小红由活泼可爱变得沉默寡言、性情孤僻。9月底,在外婆的再三追问下,小红终于说出可怕的一幕,家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12月2日,江苏省靖江市检察院对涉嫌猥亵儿童的犯罪嫌疑人商某提起公诉。 (《检察日报》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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