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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资额竟有三成“假外资”

2005-12-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年来,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中的“假外资”现象比较严重,国内资本境外“留学”一圈后“返程投资”,约占我国每年引资额的三分之一。

“返程投资”主要借道香港和其他离岸金融中心回流进行投资。离岸金融中心对资金转移不加限制,公司注册程序简单,公司无须每年召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没有营业范围和地

区范围限制。例如,1995年,广东惠州侨兴通过其在香港注册的一家公司,到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了“侨兴环球”,回购侨兴集团90%的股权;2003年,上市公司燕京啤酒集团在维尔京群岛设立附属公司合资成立北京燕京饮料有限公司,享受中外合资企业优惠待遇。2004年,北京首创股份汽车有限公司投资1500万美元设立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再返程投资境内水务公司……

据初步统计,迄今已有200多家民营企业完成了“外资化”改造。

由于境外公司不受国内法律约束,企业所有者可以通过境外壳公司随时随地处置境内资产,将导致国民财富大量流失。

“假外资”还造成税收流失。在“返程投资”中,企业股东在将其境内权益转让给离岸壳公司时,常常违反法律规定,蓄意隐瞒巨额股价转让溢价收入,巨额偷逃个人所得税。“返程投资”对国家经济安全构成威胁。

“假外资”数额居高不下,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现行投融资体制、内外资双重税制改革滞后的惩罚。着力解决民营企业税赋不公,营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可以从源头上削弱“假外资”谋惠动机。(《新华每日电讯》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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