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见义勇为撞死歹徒被判无罪

2005-12-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8月14日下午,在成都,胡远辉驾驶摩托车搭载罗军,抢夺妇女项链后驾车逃逸。张德军驾车追击逃窜的歹徒,追击中两歹徒一死一伤。死者家属和伤者以张德军在驾车追赶过程中故意撞击摩托车导致了车祸为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张德军的刑事责任,并赔偿近57万元。近日,成都市成华区

法院判决,见义勇为市民张德军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北京青年报》12.8)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