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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事关“官德”

2005-12-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在一些地方,某些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却长期赖账不还……

这天,退休多年的河南省原社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李道林,意外地收到了几份措辞严厉的《清收通知》:

李道林同志:

你在社旗县农业银行贷款现已逾期,接到通知后,请于2005年4月7日前主动偿还贷款本息,否则将按照县纪委、县组织部下发的《关于清收“两项”不良贷款工作转段的通知》规定处理。

社旗县清收农行、 信用社不良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3月23日

李道林吃惊非小,赶紧打电话到了县不良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当听说自己要在短短的十天内偿还十多万元钱时,他瘫坐在沙发上,整个下午一直在发呆。

在社旗县,和他一样收到了《清收通知》的,还有很多人。

十天后,李道林没能还上钱。没多久,他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电视上,又没多久,他看到自己的工资卡上,每个月只发给他200元生活费了。

从今年四月开始起,河南省社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和监察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一份文件,这份文件宣布对52名长期拖欠贷款不还的公职人员进行“停职、停薪、停岗”处理,直至还清贷款本息。这次清欠行动被当地人称为“清欠风暴”,而县领导则称之为“金融保卫战”。

干部拖欠巨额资金

汉水的交通便利,使地处中原的社旗一度辉煌,历史上它和景德镇、佛山镇、朱仙镇并称为四大商业重镇。明清两代重义守信的山西、陕西商人捐款8万两白银,在这里兴建了被后人称为“天下第一会馆”的宏大的建筑群――山陕会馆,把关公的义,信奉上正堂,宣扬诚信的思想。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就是在这个被看作诚信文化源头的地方,却面临着一个尴尬的现实。社旗县的一些领导干部欠着银行的钱,一年又一年就是不还。这些在社旗县各个部委办局和乡镇工作的人,有镇长、警官、检察官、法官,也有负责收税、批地、供电的税务局、土地局、电业局干部。一名在县政府为领导开车的司机,居然同时欠了几家银行的钱,仅农行一家就欠了12万元之多。

这些人利用职务之便从银行贷到款后,到期一拖欠就是多年,国家资金被长期占有。仅农信和农行两家金融机构被拖欠近8个亿的社会贷款中,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就有三千多万元。

社旗县各个银行贷款被拖欠的情况非常普遍,大量的银行贷款长期得不到归还,县金融系统陷入了困境。2000年,工商银行社旗支行从社旗县撤出,建设银行也由原来的支行降格为办事处,不再具备贷款的权限,其它金融机构像农业银行、邮政储蓄也基本上只存不贷。仅存的社旗县农村信用社,也已经陷入了严重“失血”的窘境,几乎到了无法支撑的地步。

县经贸委的一位副主任,开了一个牙科诊所,规模不小。他欠银行5万元钱已有7年之久,可是到现在还是不还。而价值近十万元的诊疗设备,他一购置就是好几套。

这些公职人员的信用度低下,而农村信用社对地方党政部门工作人员又没有行政约束力。后来,农村信用联社不得不向县委县政府求助,言语中极尽悲壮:“由于一些人恶意拖欠贷款,目前,社旗县农村信用社不仅不能给农村经济建设‘输血’,自己也面临着严重的‘失血’的窘境,到信用社存款的人越来越少。县委、县政府今天不帮助农村信用社清除不良贷款,明天就可能要走原县工商银行的路子。”

“铁腕措施”的震慑力

从2004年10月起,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实行改革,要求各市县农村信用社清理不良贷款。但到2005年3月下旬,清欠行动未见效果。面对这种状况,从2005年4月开始,社旗县纪委、组织部和监察局等部门开始主持和参与清欠工作。

党政部门的清欠之策,大致划分为程度渐深的三招。

第一招是“敲山震虎”。县里专门成立了“清欠不良贷款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县动员大会,宣布公职人员限期还贷。文章开头所谈及的退休多年的李道林,便是在这个阶段得到通知的。这一招初显成效,到4月27日,全县已收回国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160多万元,但大部分欠款的公职人员仍未还款。

第二招是“曝光亮丑”。县里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县纪委、组织部以《通知》方式通知各单位党组织,在组织党员学习活动中对那些拒不还贷、不讲诚信的党员,按信用缺失作为不合格党员的一条重要标准纳入评议内容。同时,把部分欠贷人员的名单在电视台滚动播出,对欠贷人员实行强大的心理攻势。

首批公布并在电视上打出名单进行曝光的有52人。基本上都是社旗县各个委办局和乡镇的干部。

一些“黑名单上的人”开始来交欠款了。某中学副校长看到自己的名字上了县电视台,觉得丢人现眼,第二天就偿还了2.8万元的本息。

但更多的倾向于舍“面子”保“票子”。一位拖欠贷款者坦言:“那时我周围的有四五个人吧,天天电话联系着,商量着这次不偿还能不能过关。”因为社旗这些年已经清欠过多次,无不以失败而告终。

第三招便是“收饭碗”。2005年5月27日,县委、县政府对52名长期欠款不还的副科级以上公职人员予以“三停五不”,也就是“停职、停薪、停岗”和“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另外还对还款不到位的公职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已提拔任用或在重要岗位上工作的人员,根据情况给予了必要的调整。“三停”期间,欠款人只保留200元生活保障工资,剩下的工资直接扣划还贷。

一位拖欠了银行一万元的干部忧心忡忡地同老婆商量:不还不行啊,又是纪律处分,又是降职撤职的。影响了政治前途,损失可能比这一万块钱还大。老婆赶忙说 那好吧,咱快还吧。

社旗“清欠风暴”至此才真正显现出了它的威力,一些观望的拖欠贷款的公职人员纷纷走进了清欠办公室。社旗县农行在这时也强烈要求“搭上”清欠“班车”,要求对拖欠农行贷款的公职人员也采取类似措施。县里同意了社旗县农行的请求,对12名拖欠社旗县农行贷款的公职人员也实行了“三停五不”措施。

社旗县对一百多名长期欠款不还的公职人员采取“三停五不”的措施后,清收回来900多万元现金,盘活了近7000万元巨额资金。尤其在7月初第二批“三停五不”名单出台前,社旗县清欠办每天收到的还款超过了10万元,最多的一天超过了50万元。

欠款干部质疑“纪委讨债”

社旗县纪委常委、清欠办公室主任张国奇说,“被停职的人员有抵触情绪,有的干部理直气壮地质问,采取行政处理的依据是什么?追要贷款是信用联社的事,可以通过法律的渠道来解决,纪委管这闲事干什么?”有些欠款者认为,“诉讼时效已过,法院都不再追究,纪委为什么还要管,你纪委比法大吗?”

县委书记李中杰的观点与此针锋相对:“谁也管不了的事,纪委要管。第一道防线是道德约束,你欠了款就要还;第二道防线是法律约束;第三道防线就是组织约束。对一些欺诈的行为,不诚实的行为,要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理和制裁,打造‘诚信社旗’。”

“有法律了就按法律来,法律解决不了的就按政策来,政策解决不了的就按照规章制度来,没有规章制度的就按照党章党纪来!”社旗县一位领导为清欠工作定了这样的调子。

社旗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苏定?表示:我们的纪检监察机关有责任、有义务承担这个任务,抓好这项工作。无论压力有多大,我们必须进行下去,打赢这场无硝烟的金融保卫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1条,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二)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154条,有其它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实行“三停五不”是否与《劳动法》相违背?县政府法制办主任杜成浩认为:“关于不还贷款就对其进行停职、停岗、停薪,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社旗县出台这样的措施,除了是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外,还有一点就是这些措施都是临时性的,其目的是为了催款,没有伤害其实质权益。你赖账不还,失去了诚信,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现在让你放下工作,催促你还款,也是天经地义。严格意义上讲,这些措施既不是行政处分,也不是党纪处分,被处理事实也不存入个人档案。同时,该措施出台之时,也向被处理人员告知了法律救济途径。”杜成浩说,目前,政府法律部门还没有接到一起因“三停五不”而投诉的案件。

还有多少公职人员拖欠贷款

公职人员欠款,是很多地方都存在的问题。河南省去年共有1.7万名干部登记拖欠公款1.2亿元,经过清理,迄今尚有5900万元公款仍未偿还,其中,大额度拖欠主要集中在厅、处级干部,具体涉及32位厅级干部和447位处级干部;在海南,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将近1个亿;辽宁省党政干部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2.7亿元、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6597万元;湖北省已有3万多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或为他人担保拖欠贷款,贷款本息累计6.12亿元,拖欠时间最长的达18年。

在海口,拖欠信用社贷款最多的原秀英区长流镇原副镇长王录旺,2004年底被海口市纪委、监察局等部门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职务。他被处理,不仅仅在于他为儿子大操大办婚礼,在海口高档大酒楼摆下130多桌豪华宴席,接新娘动用几十辆高档轿车,更是因为他长期拖欠信用社700余万元贷款耍赖不还。

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竟然不惜以牺牲人格、信誉为代价,长期赖账不还,甚至企图逃避债务,本身就是信用缺失的表现,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失去了领导干部的“官德”。这样的人,又怎么能指望他们真心实意地为人民服务呢? (《民主与法制》2005年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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