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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的坎坷爱情路

2005-12-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李立三的妻子李莎

李莎是李立三的妻子,生于1914年,原名丽扎。1933年,丽扎在朋友家里,见到了一位黑发蓬松

、眼睛明亮的中国青年,朋友介绍:“这是我的朋友李明,在赤色职工国际工作。”

几位好友常常相约在一起。丽扎很喜欢李明爽朗、耿直的性格。直到1934年秋天李明去阿拉木图执行任务,她才得知李明是李立三的化名。

丽扎知道,李立三是中国现代史上一位传奇式人物。1921年秋天因搞学生运动,被法国遣送回国;他到上海见到陈独秀,当即被批准为中共党员,奔赴湖南,又由毛泽东派去安源搞工人运动,成为著名的工运领袖。1930年,因为犯了“立三路线”的错误,共产国际让他到莫斯科汇报并检讨错误。丽扎认识李立三之际,正是李立三“留在这里纠正自己的错误”的时候。

1936年2月,22岁的丽扎与37岁的李立三举行了简单的婚礼,李立三根据“丽扎”的谐音,为妻子取了个中国名字:李莎。

“我的丈夫不是反革命”

1938年2月24日凌晨,一队全副武装的苏联红军官兵及内务部的人员急速地踏进了高尔基街上的柳克斯公寓,李立三被捕了。李莎所在的外语师范学院的团组织逼她在团籍和丈夫之间作出选择,经过思考,她下定了决心,平静地对大家说:“我的丈夫李明不是反革命,我了解他,问题总有一天会搞清楚的。”说完,她默默地掏出团证,轻轻地放在主席台的桌子上,转身走了出去。不知不觉中,眼泪流过面颊。

1939年9月,周恩来因治疗臂伤到达莫斯科。当他了解到李立三被捕的情况后,便与苏联当局进行交涉。李立三被释放了,但事情远未结束。李立三在莫斯科就业无门,只得蛰居家中,全靠李莎在学校每月250卢布的奖学金和国际革命战士救济金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更严重的是,像他这种坐过牢的人,按当局规定不准住在莫斯科,必须迁到101公里以外的地方去住。

1945年六七月间,郭沫若以学者身份到苏联访问,李立三多次去拜会他,表达思乡之情,并托他给党中央带信,再次提出回国请求。

放弃苏联国籍

1946年1月16日,在苏联生活了15年的李立三回到哈尔滨,在中共中央东北局工作。9月,李莎也带着女儿来到哈尔滨。李莎被安排在哈尔滨俄语专科学校任教。

到了1961年,李莎已完全熟悉了中国的风土人情和生活习惯。可是,中苏两党的关系却剑拔弩张,日趋恶化。因为有一个苏联籍的妻子,李立三的处境更加艰难起来。当时,苏联撤走了全部专家,许多生活在中国的苏联人也都回国了,李莎面临着选择,继续留在中国,还是回苏联?

1962年10月,中央某负责人和康生代表党中央与李立三谈话,正式提出要他和李莎离婚。10月14日,李立三给周恩来写了一封4000字的长信,信中写到 她同我结婚26年了,在政治上始终和我一致,没有任何不好的表现。到中国来也已经16年了,耳濡目染,政治思想有不少进步……从去年起,她同时在外语学院、外文出版社、马列主义编译局工作。因为这些机关的苏联专家走了,都要她去工作,基本上做到尽职尽责……我和李莎经过了不少困难的生活,在最困难的时候(我在苏联坐牢的时候),她没有脱离我,所以现在要我和她离婚,感情上的确是很难过的。如果政治上真有此必要的时候……我决不会丝毫犹豫,而坚决和她脱离关系。现在,她反对修正主义的态度,既然是明确坚定的,我想就没有和她脱离关系的必要。

李立三积极做李莎的思想工作,促使她同意加入中国国籍。李莎也舍不得扔下李立三,毅然放弃了苏联国籍,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表达了她对李立三坚贞不渝的感情。1964年7月,李莎正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红色恋人》杨雪燕等编著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1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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