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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死亡日记》断想

2001-01-10 09:32:00 来源:博览群书 郑也夫 我有话说

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颇像一枚硬币的正反面,二者须臾不可分离。最崇尚个人主义的社会也少不了集体主义的活动,最信奉集体主义的社会也少不了个人主义的举动。但尽管共存是一定的,二者的均势却是少见的。在现代社会中个人主义显然在日益扩大着自己的地盘。这同近代主流思潮的内涵,同当代经济制度的特征,同建立在二者基础上的西方文明的传播和扩张,都密切关联。
  
  令人惊讶的是连疾病都是势力的,都竭力向强势价值观献媚。不是吗?上个时代中是“集体化”的疾病占统治地位——霍乱、肺结核、流行性感冒,最具代表性的当推几年前上海流行的甲肝。所以称其为集体化疾病,是因为被它们袭击的对象总是一个个群体,大家不仅要共同改善环境抵抗疾病,并且患者也因为拥有众多的疾病分享者而不感孤单。但当代社会中“个体化”的疾病——心脏病,特别是癌症,正在取代昔日集体化疾病的位置。被袭击的对象都是孤单的,不知怎么回事就遭到暗算。而普遍的不幸越是解决,个别的不幸就越是突出。这是癌症俱乐部在中国兴起的原因,更是新宗教在世界范围兴起的原因之一。因为患者个人显然是太无助了,他痛感健康的家人与他的不平等,他要寻找共鸣者。
  
  陆幼青以异常充实的精神状态走向死神,不是靠着加入了癌症俱乐部,归依新宗教,也不是凭借匹夫之勇,而是依赖网络和媒体为他提供的特殊方式,在向着无数人表演而获得的亢奋的状态中走入彼岸。
  
  读这本日记后的一个想法是,他挺会写东西的,也很有思想,早年学中文,又作过作家梦,为什么病前写作上没有成功,走前才圆了梦。我觉得,是死期使人珍惜生命,使人勤奋,使人凝聚全部智慧与气力,去作他最热爱、却因忙碌而一再搁浅的事情。他在日记某处说,他过去每周有十个饭局,要跑二百公里路,与无数人握手。我们不可能要健康的人学习濒死者的活法,要有钱的人学没钱人的过法。但是想想陆君这样的死前的行为大转换是挺有意思和启发的。每周十个饭局真的那么有意思吗?还是仅仅觉得尚能支撑或应付裕如?无数饭局真的比一个精彩的表演,比如写一本书,更有趣吗?
  
  从这部日记,看得出来,他是个聪明人。或许还可判断,病前他是个吃喝玩乐的人。这么说并无贬义。在一个匮乏的社会中,少数人纵情物质享乐颇可谴责,在一个多数人解决了温饱的社会中,正当的吃喝玩乐不该再是讨伐的对象。从日记可见,他曾经是吃喝玩乐很在行的人。但他不俗气,因为他有见解。他的一些见解与我共鸣。比如他预感到女足的失败,因为队员们一脸杀伐之气,没有沉浸游戏而获得的快感。我曾撰文谈中国足球失败的原因:球员少年时是从苦役而非游戏走上绿茵之路的。他的一些见解给我启发。他说改革开放后的这次留学潮是最可悲哀的,我们的大批人才留学的目的极其卑微,只是为了脱贫。我留学时眼见此种现象比比皆是,但我没有作出这种惊人的概括。总之,他是一个很有见识的人。
  
  但是,打开这本书的最初的期望没有实现。我以为他可以告诉我们一些我们浑然不知的走近死神时的感受,告诉我们一些短暂复苏后对弥留之时的记忆,至少拿出的是浸染在告别人生的特殊心境中的异样的文字。这些我们都未看到。文章流畅优美,调侃不断,如果将那些讲述病情的少数段落删除,读者甚至不会发觉这是一位晚期癌症患者的绝笔。仅用乐观勇敢是不能解释这种风格的。
  
  对死神的感知,对弥留的记忆,大概对濒死的人也是稀有的。除了对禀赋的要求外,大约那人还必须是不受打扰的,最好是隐者,是心如古井的人。一个置身喧嚣中的人不可能体验冥冥之中的秘事。幼青的状况刚好如此。媒体为他铺就了一个众目睽睽的舞台。他要把他昏迷、卧床、与痛苦周旋之外的不多的时间和精气神,统统用于登台表演。他表演得很好,为他戴上勇敢达观的冠冕绝不过分。但是要一个沉浸在世俗演艺中的人给我们死亡的领悟和超凡的感应无异于缘木求鱼。也可能是我的期待错了,表演者和策划者的初衷就不是这样。但借此表达一点想法是无妨的:媒体将扼杀很多微妙的感受,这感受是稀缺而宝贵的。
  
  我绝没有贬低表演和表现的意思,我只是说这场媒体搭台设局的表演将与某种稀缺的东西绝缘。陆君的个案说明了表现欲在人生中的极其重要的位置。我曾经将人生观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占有主义,第二种是表现主义。我以为后者远比前者美好。我以为当全社会都脱贫后,占有额将日益成为干枯的符号,越来越多的人将以“表现”,或曰广义的“表演”为追求目标,展示你的妩媚,你的雄强,你的果敢,你的机智,你的谋略,你的驾驭他人的本领,你的讲故事的才能,等等。当表现成为主导价值观时社会将更美好。
  
  当代一些经济学家食古典功利主义哲学之牙慧,认为人都是追求快乐的。陆君的案例证实着人类行为中的另一动机:表现欲,他是忍受着巨大的痛苦(痛苦难道不是快乐的反面)去满足他的表现欲的。经济学家会辩解,他牺牲了舒适是为了获得另一种快乐,或者说更大的快乐。但是这一说法中有一个缺陷,即这两种“快乐”是不同质的,甚至相克的。既然如此,为什么都叫快乐呢?那只能造成概念上的混乱。表现是另一种欲望,不是追求快乐,而是追求伟大,这么说太严肃,倒是市井中的那句糙话更贴切,追求“牛B”。一位伟人说过:“只有傻瓜才追求快乐”,似乎夸张了一点。但人类若仅仅追求快乐,与猪狗何异?好在几乎人人都还有另一追求,追求伟大。所不同的是大家的抱负高下不等,并且是在不同的游戏中追求它。但是几乎每个人都渴望在某一“表演”中显示自己超越了“卸装”后的那个日常的、平庸的自我。陆君的日记显示出,在来日无多时,他最大的欲望是表现。这一欲望是如此炽热,为此他不惜牺牲舒适,加剧病痛,奉献出他仅有的一丝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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