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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话宗教

2001-10-10 09:32:00 来源:博览群书 叶小文 我有话说

随着我国加入WTO的临近,随着世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正以博大的胸怀面对世界、走向世界。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层出不穷,宗教方面也不例外。宗教实际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都有个如何应对时势、与时俱进的问题。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对于我们更好地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相结合,对于我们全面正确地理解和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对于我们宗教实际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共同面对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搞好新世纪的宗教研究和宗教工作,对于我们客观、科学地分析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客观、科学地分析当前我国宗教领域中的主要问题、发展趋势和正确的对策,都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下面三个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值得认真面对和研究。
  
  一、宗教在现代化浪潮中不仅没有衰微,反而成为当今世界的突出问题之一。
  
  宗教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历史文化现象,它对人类历史和社会文明以及现实生活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不了解宗教就不能很好地理解人类历史。毛泽东同志早在1963年就指出过?佛教、基督教和回教三大世界性宗教?至今还影响着世界广大的人口?可是我们对它们还知之不多。不了解宗教?就写不出好的哲学史、文学史和世界史。他还说:“我赞成有些共产主义者研究各教的经典。研究佛教、伊斯兰教、耶稣教等等的经典。因为这是个群众问题,群众有那样多人信教,我们要做群众工作,我们却不懂得宗教,只红不专。”这些话已讲了近四十年,至今仍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宗教的产生和存在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自然基础、认识论或社会心理基础。从总体讲?从长远看,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特别是信息科学、生命科学等的突破,人们对客观世界乃至生命本质的认识愈来愈深刻,从而对宗教本质的认识也会愈来愈深化,宗教幻想的领域必然会逐渐缩小,人们的宗教观念总是会逐步趋于淡化。但是,沿着这个总趋向发展的进程是漫长、曲折、复杂的。随着社会剧烈的发展变化,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强化宗教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基础,还会从社会心理的角度反过来使认识论基础得到新的滋养。江总书记最近指出:“宗教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具有漫长的历史,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将长期存在。宗教走向最终消亡也必然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对这样一个充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精神的科学论断,我们需要潜心学习、认真体会。当今世界仍有多数人信仰宗教。在社会主义国家,宗教不仅存在,在某些方面还会有所发展。在漫长的演变过程中,世界各种宗教既相互渗透又相互冲突,至今还在分化和裂变出新的教派,甚至不断涌现出“新兴宗教”。在以经济力、科技力、军事力以及凝聚力为主要内容的激烈竞争中,曾一度被两极对峙掩盖的民族、宗教问题突显。绝大多数地区热点问题,都是由于民族、宗教矛盾引起的。这些地区冲突不断,战火连绵,国无宁日,民不聊生,根本谈不上发展经济。当然,宗教问题的后面还是政治、经济问题。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政治、经济矛盾的反映。要把神学问题化为世俗问题,不要把世俗问题化为神学问题(马克思语)。当今世界因宗教问题引起的重大冲突,背后都是经济、政治利益的冲突。“文明冲突论”其实是利益冲突的幌子。宗教问题往往是复杂的利益矛盾、文化冲突的“宗教表现”。
  
  二、宗教的社会功能具有两重性,宗教往往可以调动巨大的社会力量。
  
  宗教既有维护现存社会秩序的功能,也有破坏现存社会秩序的功能,两种社会功能并存,在不同社会历史条件的作用下,其中一种功能会更为突出。宗教大都主张真、善、美,宣扬止恶扬善,具有一定的心理消解、关系调节、行为规范作用,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安定。如果政策把握得好,广大信教群众是参与建设、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但如果形势判断失误,政策把握不好,管理宽严失度,反复摇摆折腾;如果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没人管;如果“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失去人心,犯了众怒,宗教就会释放出破坏的功能,甚至被别有用心者用来作为引起民族分裂、制度剧变、国家解体的催化因素。
  
  宗教一头牵扯着深沉的精神追求,一头掌握着大批群众,直接沟通着信教群众的情绪乃至潜意识。由于情绪的相互感染,价值的相互认同?行为的相互激励?比较容易掀起集体性的非理智的狂热。且非对抗性矛盾和对抗性矛盾交织在一起,非对抗性矛盾比较容易向对抗性矛盾转化。在政治斗争领域,反对派往往要利用宗教,千方百计与执政者争夺群众、争夺思想阵地,以动摇其执政的根基。执政者能否按照宗教自身的规律做好宗教工作,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自己周围,对稳固执政的根基至关重要。
  
  三、宗教因素使民族问题、人权问题更趋复杂。
  
  宗教往往使一个民族具有凝聚力,而民族又往往使某种宗教具有生命力。民族借助宗教张扬其个性,宗教利用民族扩大其影响。宗教歧视源于民族压迫,宗教和睦基于民族平等。当一种宗教被某一个或某几个民族基本上全民族信仰时,会出现特殊的两重作用:一方面强化民族的凝聚力,成为民族的神圣的旗帜,一方面强化狭隘民族主义和排它性,容易被黑暗势力所利用。当狭隘民族主义与宗教极端主义相结合时,会爆发很大的破坏力量。
  
  宗教问题成为人权问题的焦点。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作为人权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当今世界存在着对宗教信仰自由精神的歪曲与践踏,宗教极端主义的崛起与威胁,以及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利用宗教问题对别国进行的欺压与干预等种种现象,使宗教方面的人权斗争日趋激烈。利用宗教问题,打着“捍卫宗教自由”的旗号,从挑起民族分裂、煽动宗教狂热和制造社会动乱几个方面,打开社会主义国家的缺口,促成其制度剧变和国家解体,是那些至今仍顽固地坚持冷战思维的反华势力,频频使用的一种新的“冷战武器”。
  
  以上只是基于一些具体现象和新的情况的感想和分析。如果试图站得高一点,如果从理论上提出问题,我认为集中到一点,就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的关系问题。这是二十一世纪需要解决好的一个重大的政治课题。
  
  社会主义并不需要“利用”宗教;但社会主义如果不能真正成为多数人的信仰和精神追求,成为“可亲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如果在对待宗教问题上简单粗糙,左右摇摆,反复折腾,宽严皆误,宗教却要利用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正确观察和处理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石,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处的时代,决定了他们并没有或很少有在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处理宗教问题的具体实践。一个始终努力实现和维护广大群众的基本利益包括基本权利,又始终努力用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科学世界观(包括无神论)来教育广大群众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如何处理好宗教与社会主义的关系,是二十一世纪的一个复杂、重大的政治课题。解决好这个政治课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个重担历史地落在了在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坚持搞社会主义的中国共产党的肩上。解决这个难题的成功与否,关系到社会主义国家的团结安定,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兴衰存亡。
  
  1905年,当社会主义向着苏联走来的时候,列宁写下了《社会主义与宗教》的名篇。时代呼唤理论,理论推动时代的发展。一个世纪以后,当社会主义在中国站稳脚跟并蓬勃发展的时候,中国共产党人应该写出《社会主义与宗教》的新篇。这个新篇,需要专家学者作出新的努力。这个新篇,必然凝聚着一代代新老学者的学术智慧和理论贡献。
  
  (作者系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本文摘自他在中国宗教学会第五次全国会议暨“二十一世纪的宗教研究”学术研讨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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