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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布尔悖论: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

2002-06-10 09:32:00 来源:博览群书 陈维政 我有话说

9·11事件的轰响和世贸大楼的坍塌,使人在惊恐之余不禁问:已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人类文明怎么会发生这样惨烈的悲剧?人类发展的历史是否会止于人类自身的攻击性冲动?对这些问题的思索,不由使人想到著名的“尼布尔悖论——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
  
  尼布尔是二十世纪西方最有影响的基督哲学家之一,极力倡导“基督教现实主义”,将基督教伦理思想广泛应用于社会问题及政治问题的研究,形成了他系统而颇具现代精神的基督教应用伦理学。
  
  尼布尔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神学院和教会中度过,似乎与世隔绝。但事实相反,尼布尔生活的时代正处于人类社会发生剧变的时代,现实社会中的尖锐冲突和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使他不得不深深卷入对现实问题的思考。他亲眼目睹了二十世纪初大工业化进程中出现的激烈劳资斗争和经济危机,看到了美国黑人所遭受的种族歧视以及他们为争取平等权利而进行的艰苦努力,见证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浩大的自相残杀——两次世界大战,经历了世界分裂成东方和西方两大阵营后的漫长冷战及热战……人类的灾难从未如此的深重,世间的罪行从未如此恐怖,社会的不公正也从未如此普遍。这一切都促使尼布尔对人、人的本性、人的命运作深刻的反思,探索消除罪恶、拯救人类的新途径。
  
  为此,尼布尔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形成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著述,其中最有影响的三部代表作是《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对基督教伦理的一种解释》、《人的本性与命运》,由此深透系统地阐述了他的基督教现实主义伦理观,并运用这种观点全面分析了人类社会中的种种问题。
  
  尼布尔在两个方面的贡献最为突出:一是对基督教信仰的哲学阐释,一是对现实生活问题的伦理研究。其基督教哲学的核心是神圣、宽容和永恒的爱赋予了人生的最高意义。在人类历史上,没有任何其他东西足以压倒罪恶的傲慢和官能的欲望,使人真正摆脱绝望和冷漠从而变得热情、辉煌,使人生具有终极的目的和存在的意义。
  
  尼布尔应用基督教伦理思想对现实社会的分析和研究,最集中地在《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一书里得到了阐述。他对个体道德与群体道德进行了严格的区分,认为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差异。如果不能正确认识二者间的差异,用个体道德去规范群体行为,或反过来仅用群体道德要求个体,都可能造成道德的沦丧。
  
  这两种道德的差异源于人本性中自私和非自私的两种冲动:一方面,人的生命能量力图永久地保存自己,并且力图按照自己独特的方式实现自己,这种自私的自然冲动主要表现为生存意志、权利意志和自我维护;另一方面,人是惟一具有充分自我意识的存在物,他的理性赋予了他一种超越自我去追求生命永恒性的能力,促使他与其他生命共同达到某种和谐。因此,人不仅同低等动物一样具有群体生活的利己冲动,还有对他人的同情关怀,有时甚至可以把他人利益置于自己利益之上,为他人牺牲自己。
  
  人在社会群体(包括国家、民族、阶级、团体等)中都主要表现出利己的倾向,因为群体之间关系的基础是群体利益和权利。个体在处理群体问题时不可能为了其他群体而牺牲本群体的利益,个体的无私冲动在群体中受到了抑制,这就形成了“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之间的矛盾。因此,社会群体的道德低于个体的道德。
  
  同所有其他群体一样,阶级、民族和国家也是建立在利益基础上的,是一种较大范围的利己主义。社会权力的不平等导致了阶级分化,阶级成员的社会观点和伦理观点总要受到其阶级共有的经济基础的影响,其行为很难超越其阶级利益。民族也是自私的,华盛顿曾有一句名言:“只有在符合其自身利益时,民族才是可以信赖的。”甚至爱国主义在某种条件下,也会成为自私的一种形式,因为有时候人们会将个人的无私转化成民族的利己主义,以牺牲个体的无私道德来换取民族利己的不道德。人类的冲突和不公正的根源就在于此。
  
  如何消除社会冲突和不公正呢?人们对此常常采取了两个较为极端的方式,或是片面强调理性道德,或是过分倚重强制手段。
  
  但是,理性道德存在先天的缺陷和不足,因为理性道德的本质是在利益之间寻求平衡与和谐。社会群体的利己性冲动常常超过理性道德的控制能力。事实上,理性道德很多时候还为群体的利己行为提供合法性支持,成为其面纱和工具。
  
  由于人的天性中存在利己冲动,由于社会群体间的利益冲突,强制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强制的使用必须非常谨慎,因为强制常常意味着暴力,本身就是一种危险的工具。如果用强制性暴力来拯救世界,何以防止今天的拯救变成明天的奴役呢?何以防止在消除对己群体的不公正时形成对他群体的新的不公正呢?
  
  基于这一分析,单纯依靠宗教信仰和道德说教不可能消除社会不公正,而仅仅采用强制手段又可能造成新的社会不公正。因此,正确有效的策略应该是将强制手段与理性道德和宗教仁爱相结合。强制可以改变现存的社会不公正,理性道德可以保证强制的合理运用和符合理性的目的,而宗教的仁爱精神可以为人提供超越自我的最高理想。
  
  《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首次出版于1923年,但在八十余年后的今天,其主要思想不但没有过时,反被当今社会的变化和经验所证实。
  
  正如尼布尔所言,任何社会道德其本质都是特定社会群体(国家、民族、阶级等)的利益的体现。在这世界上,社会道德大多是群体间不同利益协调均衡的手段。当利益均衡被打破而导致协调失败时,各社会群体便诉诸强制和暴力。综观人类历史和当代的重大社会冲突,莫不如此。在政治家慷慨激昂的宏论间,在道德家义正辞严的说教中,在爱国者和民族主义者的激情里,在宗教信徒的狂热追求背后,都隐藏着利益的动机,都为利益所左右。
  
  9·11事件后,美国人民在灾难面前表现出空前的一致,支持对恐怖分子进行最严厉的报复。恐怖分子确应受到谴责与惩罚,因为他们是以伤害无辜者为手段来维护其利益,但为什么全世界大多数恐怖行为都针对美国?答案是显而易见的。这实际上是美国长期推行强权政治和长期将其狭隘的道德标准强加于世界的必然结果。“To live,let live.”(要生存,就必须让他人生存。)以暴治暴只能陷入“一暴还一暴”的恶性循环中,巴勒斯坦和以色列之间的长期冲突就是明证。要想真正消除恐怖主义,就必须跳出尼布尔的道德悖论,超越受到群体利益支配的社会道德,寻求和实现对全人类都是平等的社会公正和无私的道德理想。从社会角度看,最高的道德理想是公正,即实现对所有人均等的权利和机会。从个人角度看,最高的道德理想是无私,即个人只有投身于比自我更伟大的事业中,才能实现其生命的真正价值。
  
  但是,尼布尔的学说中也存在不少值得探讨之处。第一,尼布尔认为社会道德追求的最高目标是社会公正,但何为社会公正?社会公正的标准是什么?怎么实现社会公正?对此,尼布尔的论述并不清楚,而这些问题正是社会伦理的核心,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对社会公正的追求就只能限于空谈。
  
  第二,尼布尔将个人道德行为与社会群体的道德行为作了截然的划分,认为前者既有自私的方面,也有无私的方面,而后者仅有自私倾向。这种划分显然过于决断,因为任何社会群体都是由个人构成的,没有个人也就没有群体。群体行为不可避免地与个人行为有密切关系,社会群体也同样可能有无私的利他行为,我们在生活中就常常看到社会群体对其他个人或群体的无私帮助和同情关爱。
  
  事实上,个人道德也是社会道德,因为道德从其本质上讲就是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和准则。脱离开个人与他人间的关系,脱离开个人与群体和社会的关系,道德就毫无意义。因此,人们应追求的不是与社会道德相对立的个人道德,而是超越那些仅仅维护其所在社会群体狭隘利益的社会道德,努力实现对所有人都是平等公正的社会道德。
  
  第三,尼布尔认为人的理性只能帮助人协调社会生活中的利益关系,而不能使人超越自我,也不能使人生获得终极意义,只有宗教信仰才可能。但是,宗教信仰也是人的精神产物,是人将自己的愿望、理想和道德价值的神圣化。没有人,也就没有任何宗教信仰,也不可能有任何神及神圣意志。外在于人或先验于人而存在的宗教意识和宗教理想是不存在的。人生的意义以及人存在的“终极”价值只能在人类世界和人的生活中去寻找,对外在于人的绝对宗教理想和终极意义的追寻只能是幻想。不过宗教信仰中完美理想的这种永远可望而不可即的性质正是其魅力所在,致使人在不完美的现实生活中始终有一个希望,哪怕是非常非常遥远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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