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绅士、乡村与农民

2003-12-07 00:00:00 来源:博览群书 黄 波 我有话说

农村问题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总想解决而没能解决的问题。近代以降,随着西学的拥入,知识阶层开始尝试用新思路新方法化解这一难题。民国兴起的乡村自治运动就是这种尝试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李德芳教授的博士论文《民国乡村自治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对民国乡村自治的理论及其实践进行了梳理,诚如王桧林先生在《序》中所说,“它不仅具有学术研究上的价值,而且在农村问题成为国家重大问题的今天,更具有现实意义”。李博士此书学术的精义非我浅学所可妄议,但它却启发我产生了一些也许不着边际的联想。
  
  所谓“乡村自治”,按孙中山的地方自治思想,应是民众参政的阶梯,应民自为治,而非官代为治。然而回顾民国乡村自治的实践,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政府行政权力主导下的自治,无论是阎锡山主政山西时的“山西村制”,还是南京国民政府向全国推行的乡村自治,政府对地方自治体的行政监督却都有渐趋强化之势,发展到最后,作为自治制度对立物的、过时的保甲制度被蒋介石政府借尸还魂就是水到渠成了。在这种名义下的乡村自治,“本为民众自身集合的处所,为谋本身的福利而设立”的自治组织却异化成了一种变相的基层行政机关,不过负些传达公文和征发的任务。这当然是对孙中山直接民权思想的背离。另一种自治的组织者是知识分子,旗号各异,主张不同,但都是希望绕过政治制度,从改革社会结构入手解决农村问题。这种乡村自治,无论是被公认为中国近代乡村自治发源地的河北翟城村,还是梁漱溟推行他的乡村建设理论的山东邹平,从某种意义上讲还是传统绅治的延续,与民治还有相当距离。平心而论,在民国时期的具体条件下,根本还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的条件。检讨民国乡村自治运动的得失,蒋介石政府在乡村由推行自治到实行保甲,正如李德芳先生所判定,这是从狭隘的一党之私出发做出的选择,而以梁漱溟为代表的知识分子,其企图重建一个与国家行政系统平行的社会文化系统的努力却值得我们尊重。
  
  如何评价知识分子主导的乡村自治?今人常说他们失败了。其实失或有之,败则未必,因为他们的实践是被知识分子自己无法逆料的政治动荡所切断的,本不应由他们负责。当前,我们又在进行新的一轮村民自治,梁漱溟们可还能给我们一些启示否?应该可以的,比如可以提醒我们重新审视士绅阶层在“中国问题”这一语境中的地位和功用。
  
  在传统社会,具有功名身份的绅士充当着政府与农民的中介,是乡村实际的统治者,社会和文化生活的主导者与组织者,同时也维系着道德教化的责任。关于绅士的这种作用,张仲礼先生在他的《中国绅士》一书中曾经指出:“绅士作为一个居于领袖地位和享有各种特权的社会集团,也承担了若干社会职责。他们视自己的家乡福利增产以及利益保护为己任。在政府官员面前,他们代表了本地的利益,承担了诸如公益活动、排解纠纷、组织修路筑桥、开河修堤等公共工程,此外,还组织地方治安、征税、弘扬儒学、兴建学校等农村社会生活的各项工作。”绅士的威信建立在他的家世、功名、知识、家产、资历尤其是道德感召力上,只有这样,他才会有对上和对下说话都有效用的资格。一方面,他代替政府实际管理乡村社会,另一方面,也在抵制国家权力对社会底层的无限扩张。一个稳定的士绅阶层是维持乡土中国社会生态环境平衡的调节器。近代以来的社会变迁使这一调节器倏然消失,由于城市集中着政治、经济和文化资源,城乡社会日益疏离,农村知识分子不可避免地向城市单向流动,乡村社会的文化生态严重恶化,不再有一个具备足够威信,对上和对下说话都有效用的士绅阶层。当此之际,实际管理乡土中国的是些什么人呢?美国学者杜赞奇在汉学名著《文化、权力与国家》一书中曾有分析,“村政权落入另一类型的人物之手。他们大多希望从政治和村公职中捞到物质利益,村公职不再是赢得公众尊敬的场所而追求。”“传统村庄领袖不断被赢利型经纪人所取代,村民们称其为‘土豪’‘无赖’或‘恶霸’……随着国家政权的内卷化,土豪劣绅乘机窃取各种公职,成为乡村政治的主流。”今天我们常说的“流氓治村”就肇始于民国建立之初。1915年,徐世昌曾奉袁世凯面谕,以民国成立以来,各省地方庶政日坏、土匪遍地充斥、土棍串通官长衙役鱼肉乡民为由,通饬各省“诚恳敦聘”地方公正绅耆“出山襄理政务”,企图恢复乡绅制度,但整个社会结构已变,只能徒呼奈何了。近人论及绅士、绅权时往往侧重于其剥削性,这当然不错,可传统士绅阶层在农村文化生态平衡、社会秩序稳定和伦理道德教化上的功能不容一笔抹杀。
  
  以梁漱溟为代表的乡治知识分子不能不让人联想起传统士绅阶层,这不仅是梁漱溟有“中国最后一个大儒”之称,更因其乡治理念带有浓厚的儒家“教养”色彩。近代以降,随着士绅阶层的崩解,按照西方模式建立起来的国家权力渗透到乡土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梁漱溟对此十分反感,他决心以自己和同道者之力,和农民打成一片,教之养之,恢复他心目中理想的礼治秩序和社会文化传统,并希望推而广之,直至完全取代世俗的国家权力。梁漱溟的魄力让人惊讶,他不仅是要解决农村问题中国问题,而更要解决一般性的人生问题。你可以说梁先生的乡村建设理论是绅治余绪,是贤人政治,是政教合一,过于理想主义,但你能说在当下解决农村问题的过程中,这种理论和思路就一定没有可取的地方,就不需要像梁先生这样充满道德激情的传统绅士型的知识分子?
  
  绅士、乡村、农民,这是传统乡土中国的图景。时代的演进是要注定使这三者中减掉一环的,感伤、怀旧毫无用处,但我们可以通过回溯,弄明白新一轮村民自治中主其事者应该具有怎样的素质,做到杜绝流氓治村,反对权钱联姻。然而手边就有一则新闻,说的是某地村民海选,当地政府硬性规定候选人必须拥有十万元以上的身家才能参选。不禁废书浩叹。
  
  (《民国乡村自治问题研究》,李德芳著,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版,16.00元)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