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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葡关系史1513~1999

2006-01-07 16:58:00 来源:博览群书 我有话说

西方研究欧洲与中国关系的著名学者赫德逊指出,西方近代民族国家与中国交往始之于葡萄牙人,但中葡关系史的研究相对于中国与其他欧洲国家的关系史,几乎不在学术界的视线内,少量涉及的也是围绕澳门;这里面有语言障碍、资料缺乏、双方关系长期缺乏互动等多种原因,以至于中葡关

系史的专著长期阙如。黄庆华先生的专著《中葡关系史(1513~1999)》(三卷,黄山书社2005年10月出版,180.00元)的出版终于打破沉寂,为中国与欧洲近代列强的关系研究,补上了非常重要的一章。中、葡两国有关方面将此书的出版视为双方文化交流中的重要事件,拟于今年3月就此书进行研讨

中葡政治外交500年

黄庆华

中葡关系回顾

如果从1508年葡萄牙商人与中国商人在马六甲初次相遇算起,迄今为止,中国人与葡萄牙人的直接接触已有500年的时间;如果从葡萄牙人于1553年入居澳门开始算起,则中葡两国之间的关系也已经有450年。可谓历史悠久。

在中葡关系历史上,澳门占据着十分重要,甚至是核心的地位。因为,中葡两国关系基本是随着葡萄牙人入居澳门而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两国关系中的许多重大事件,都与澳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中葡关系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每一个历史性转折,也都与澳门密切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讲,澳门也可以说是中葡关系的“晴雨表”。此外,自十九世纪中叶葡萄牙借端夺取对澳门的排他性管理权之后,澳门,或者说“澳门问题”,也几乎成了葡萄牙同中国交涉诸多问题过程中所惯用的一个重要筹码。所以说,讲述自十六世纪初至二十世纪末,中葡两国之间500年关系的历史,自然也就离不开澳门和“澳门问题”。然而,一部中葡关系史,却不是一部澳门史所能表达或替代的,因为一部澳门史并不足以清楚地反映和阐释中葡关系发生、发展及其演变的全部过程。

中葡两国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十分特殊的关系,其特殊、微妙之处,既耐人寻味,又令人困惑,甚至难于言表,它与古代传统的中外关系不同,更有别于近代的中英关系。葡萄牙人是最早寓居并占据中国领土的西方人,同时也是最晚从中国被占领土上撤出去的西方人,个中原因,恐怕还不能简单地归结为葡萄牙不是明清两代的藩属国或朝贡国,以及澳门曾是葡萄牙人的租借地,而香港曾经被视为英国的“殖民地”,我们还应该看到卢济塔尼亚这个民族的特点,以及明代以降,中国各不同历史时期对外政策的发展和变化。卢济塔尼亚民族是一个刚柔相济、讲求实际的民族,既敢于冒险征战,又善于委曲求全。十六世纪中叶,葡萄牙人就是在持铳横行、频繁骚扰和肆意劫掠广东、福建、浙江沿海,企图占领中国滨海一隅,并且屡遭中国水师的警告和驱逐之后,才以每年向中国官府支付500两租银作为条件,得以在澳门半岛的最南端落脚栖息的。同样,从十六世纪中叶到十九世纪中叶,在这长达300年的时间里,葡萄牙人能够被允许在澳门发展国际转口贸易,在那里繁衍生息,并且获得了一定的自治权利,前提仍然是承认澳门是中国的领土,并且服从中国地方官府在行政、司法和税收等方面的管理。鸦片战争之后,随着中外关系格局的变化,中葡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其间,葡萄牙虽然也曾梦想夺取澳门主权,将澳门变成葡萄牙的殖民地,但是,由于葡萄牙自身没有英国那样的军事实力,同时又因为复杂的利益关系而得不到英、美等强国的真诚和有力的支持与合作,这个梦想始终没能变为现实。

自从葡萄牙人立足澳门、交纳地租的那一天起,葡萄牙人就觉得自己不能理直气壮、名正言顺地占据澳门,而中国人更不愿意糊里糊涂地任凭葡萄牙人在澳门半岛上活动经营,也绝不容忍他们肆意妄为。因此,双方矛盾摩擦,时有发生。然而,最让葡萄牙人担心的,还是中国的改朝换代。每当朝代更替关头,或者中国出现政局动荡,葡萄牙人总是忧心忡忡,惟恐被新的政权逐出澳门。为此,他们往往对新旧势力采取两面讨好的办法,以求左右逢源,继续留寓、占据澳门。明清易代、清末民初,葡萄牙人都是因为采取了这种办法,才得以安然地度过危机的。当然,葡萄牙人能够长时间地留寓、占据澳门,其中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除了政治、经济因素,还有另外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即旧中国那种所谓“新官不理旧账”的传统。中葡关系中的“澳门问题”,就是由葡萄牙人的去留问题发展而来的,并且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和朝代鼎革,逐渐地演变成为“历史遗留问题”的。

“澳门问题”在中葡关系历史上的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含义和性质。明末至清季,“澳门问题”是中国政府勒令葡萄牙人退出澳门,还是容留他们继续居住澳门的问题,是属于中国的内政问题。所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完全取决于中国政府。尽管明清两代,朝野上下有关葡萄牙人去留问题的争论从未中断,但是,由于国家和个人、政治和经济、国内和国际等多种原因,无论是明朝的统治者,还是后来的清朝皇帝,在他们完全掌握主动权的时候,都没有准确地把握时机,彻底地解决这个问题。在这同一时期,“澳门问题”对于澳门葡萄牙人来说,首先是如何才能稳定地留寓澳门、占据澳门,然后才是如何取得澳门主权的问题。晚清时期,国际关系的骤然变化,中国遭遇了“数千年来未有之强敌”,出现了“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由于清朝政府的腐败无能,香港被英国人强占之后,葡萄牙人亦开始跃跃欲试,借助西方侵华势力,大胆地向清政府索取澳门主权,彻底改变了“澳门问题”的本来性质,致使原来意义上的“澳门问题”,即葡萄牙人的去留问题,演变成了中葡两国之间争执澳门领土主权的问题,即所谓“澳门地位”问题、“澳门归属”问题,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国际关系的变化,“澳门问题”也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难于处置。

从十六世纪中叶到十九世纪中叶的三百年间,葡萄牙人虽然对外宣称“澳门是中国皇帝为酬谢他们协捕海盗赏赐给他们的”,但是,每当中国官府因为他们的不安分之举而对他们采取严厉的制裁措施,如封锁澳门、停止贸易、断绝接济,甚至以驱逐出澳相威胁时,无论是他们自己,还是他们的“高参”和外交代表――在京供职的耶稣会士,都不敢说澳门是皇帝赐予他们的。即使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末,中英冲突初期,英国人向澳葡当局寻求庇护时,澳葡当局也只好对英国商务总监坦言相告:澳门的主人是中国皇帝,没有北京朝廷的谕旨,葡萄牙人不敢,也无权容留英国人。由此可见,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以前,外国人无不承认,中国不仅拥有澳门的领土主权,而且对澳门一直行使全面、有效的治权,如行政、司法、税收等权力。此外,如果中国政府认为有必要,随时都可以勒令葡萄牙人撤出澳门。这段时间里,澳门领土主权还没有成为中葡两国之间的争论问题。虽然“澳门地位问题”是在中英鸦片战争刚刚结束,以及中英《南京条约》、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等第一批不平等条约签订之后,以争论澳门领土归属问题的形式出现的,但是,澳门的管辖权和领土主权真正作为一个问题开始存在并且被遗留下来,则应从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签订和换文生效,以及民国初年修废不平等条约时算起。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以后到中华民国时期,中国政府虽然曾经几次试图从葡萄牙手中赎买或收回澳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不仅这些愿望未能得以实现,而且,因为民国时期与葡萄牙修约时,双方秘密约定,对澳门问题俱置不提,以致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事实上,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条约》都没有被彻底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面对美国的政治孤立、经济封锁,中央人民政府做出了不急于收回澳门和“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决定。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起,中国政府才开始考虑收回澳门的问题。七十年代末,中葡两国正式建交之后,由于两国政府和两国人民的共同努力,通过友好磋商,使这个历史遗留下来的复杂“问题”最终在二十世纪结束之前,得到了圆满的解决――1999年12月19日子夜,两国政府顺利地完成了澳门政权的交接。

澳门回归之前,中国的学术界和新闻媒体等开始关注澳门,并且对澳门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历史及现状等,做过多方面的研究和介绍,使中国人对澳门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然而,对于同澳门历史紧密相连的中葡关系历史,特别是中葡关系史上一些极具争议、至今尚未得到澄清或者尚未达成共识的问题,则未必十分清楚。

从明朝中叶,葡萄牙人在马六甲与华人第一次相遇,不久,第一个葡萄牙人欧维士(Jorge Alvares)奉命驾船来到广东沿海探险,以及数十年后,葡萄牙人借居、租居、占据澳门,到二十世纪末,葡萄牙人最终将澳门的管理权交还中国并从澳门撤出,这段经历整整五个世纪的中葡关系历史,其发展道路,漫长而又曲折,既有友好、和平,又有冲突、战争;既有宝贵的经验值得借鉴,又有沉痛的教训需要汲取。因此,在澳门回归祖国之后,以科学的方法和严谨的态度,认真地梳理中葡两国关系的历史,是十分必要的。

中葡关系研究现状

中葡两国人民之间的交往虽然已有五个世纪的历史,但是,中国学术界对于中葡关系历史的研究,并未给予应有的重视。截止目前,华人学者在中葡关系史研究方面发表的重要成果,除了1949年以前出版的张天泽《中葡早期通商史》(英文,荷兰莱顿)、周景濂《中葡外交史》(上海商务印书馆)两部专著,就是澳门回归前戴裔煊发表的《〈明史・佛郎机传〉笺正》、黄鸿钊的《澳门史纲要》、费成康的《澳门400年》、谭志强的《澳门主权问题始末》、黄启臣和邓开颂的《澳门历史》(两卷)、黄启臣的《澳门通史》、汤开建的《澳门开埠初期史研究》、吴志良的《生存之道》、万明新近发表的《早期中葡关系史》,以及部分有关早期澳门历史的论文。在整理和出版中葡关系历史文献方面,中国近年来也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对我国的中葡关系史研究,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

相比之下,葡萄牙在中葡关系暨澳门史研究、文献整理和出版方面,所做贡献似乎更多。除开大量有关澳门史研究专著,仅中葡关系史研究专著就有十余部。其中,在西方具有一定影响的著作有:布拉藏《1516~1753年葡中外交关系史注释》(Eduardo Braz?o? Apontamentos para a História das Rela??es diplomáticas de Portugal com a China 1516~1753);林若翰《1721~1725年葡中外交关系史》(Jo?o de Deus Ramos? História das Rela??es diplomáticas entre Portugal e a China?1721~1725);纪马郎士《一种特殊关系:澳门与葡中关系(1780~1844)》(?ngela Guimar?es? Uma rela??o especial - Macau e as Rela??es Luso-Chinesas,1780~1844);佩雷拉《葡萄牙,中国及“澳门问题”》(F. Gon?alves Pereira? Portugal? a China e a “Quest?o de Macau”);马嘉良士《战后的澳门与中国》(J. C. de Magalh?es? Macau e a China no após Guerra);恭塞桑《葡中两次修约中的澳门》(L. Maria da Concei??o? Macau entre dois Tratados com a China);萨安东《葡中关系研究》(A. Vasconcelos de Saldanha? Estudos sobre as rela??es luso-chinesas);彭慕治《澳门:1999――过渡的挑战》(Jorge Morbey? Macau-1999? o Desafio da transi??o),以及许多其他西方史学家的著作。此外,葡萄牙还是陆续编辑出版了大量的中葡关系文献,为中葡关系研究提创造了方便条件。

近年来,由于澳门回归的缘故,国内有关澳门史及中葡关系史研究虽然受到了一定的关注,并且也取得了相当可喜的成果,但是,由于文献资料的限制,以及外国语文方面的障碍,作者对中葡关系的论述,大都显得不够全面、深入和系统。同样,部分外国学者在研究中葡关系方面,也存在类似困难和问题,因而,有的学者在论述中不免主观、片面,甚至失实。有鉴于此,为了撰写一部内容丰富、史料翔实、论述有据,并且是面向中外读者的中葡关系史,笔者除了参考国内外业已发表的相关著述及历史文献,还于1997~1998年对葡萄牙各大历史档案馆和图书馆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考察,并且搜集了大量十六至十九世纪的中文、葡文、法文、西班牙文和英文手稿档案,其中相当一部分都是原件或经当事人审查确认后的抄件。此外,1999年10月下旬,笔者应邀参加葡萄牙国家纪念发现委员会及葡萄牙国家档案馆等单位在里斯本联合举办的“大西洋国--葡萄牙、澳门及欧洲-中国关系”国际研讨会期间,又进一步补充搜集了有关新中国成立至“文革”时期中葡关系的档案;2001年6~7月间,笔者一方面利用参加葡萄牙科技部及中国科学院在里斯本联合举办的“葡中文化交流与科技合作历史研讨会”之便,补充搜集了有关十七世纪初中葡合作铸造火铳及十九世纪初中葡合作招抚海盗头目张保的文献资料,另一方面,还为澄清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中葡、中法、葡法关系,以及1862年中葡条约谈判、换文等问题,顺访法国并系统地查阅、核对了法国外交部分别在巴黎和南特两处收藏的外交档案。

有关本书编写的几点说明

本书共分八章,按编年体,着重论述中葡两国的政治和外交关系历史。由于中葡关系各历史时期的内容多寡不一,本书不拟追求各章篇幅平衡,而是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在突出重点的同时,对事件做综合性的论述。至于两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及文化交流,因时间和全书篇幅的限制,暂不详加论述,拟在将来把“中葡经济贸易及文化交流与澳门”,作为一个专题进行探讨。

中葡两国将近500年的交往,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主要阶段:一,明末至清中叶,以“天朝上国”为主体,“朝贡制度”(即“宗藩关系”)下的中葡关系;二,清季至民国,以帝国主义侵华为主体,“条约制度”下的中葡关系;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新的国际关系格局下的中葡关系。在古代、近代和现代这三个不同历史阶段中,中葡两国关系是如何发展和演变的,各阶段中又发生了哪些重大事件,以及各阶段中,两国关系的特点是什么,这些都是本书要分别着重阐述的问题。

鉴于西方学者在论述早期中葡关系时,很少或者根本不重视两国的历史背景,特别是明清时期中国社会体制以及中国同周边国家的传统特殊关系,以致西方读者因对中葡关系的发生、发展和变化的历史背景缺乏真正、全面的了解,而对古代及近、现代中国的对外政策、中国同西方国家之间的关系等,产生了诸多误会和不正确的认识,如同许多中国读者不熟悉葡萄牙历史和葡萄牙海外扩张史一样,所以,本书不仅简要地阐述了诸如“天朝体制”、“朝贡制度(宗藩关系)”、“条约制度”等,与明清时期中国对外政策的制定、发展和嬗变密切相关的问题,而且也概括性地介绍了葡萄牙国家的形成,以及葡萄牙海外扩张事业的缘起。

为尽量避免中西纪年混乱,本书在纪年方面,民国以前,言中国事,以及外国人在华之事,即采用中国皇帝年号纪年,并加注公元;言外国事,则采用公元纪年,如所言之事与中国相关,亦适当注明中国皇帝年号。

书中外国人(汉)译名,仅于首次出现时附其外文姓名;所征引之中外文献及论著,亦仅在首次出现时,标注版本出处;所征引之外文文献及论著,除特殊情况,其题目无论首次、再次出现,一般均不做汉译,而将汉译列入本书所附《参考书目举要――外文部分》。

由于笔者才疏学浅,功力不逮,疏漏舛误,在所难免,尚祈方家不吝赐教。

(本文系《中葡关系史》绪言,本刊略有改动)

十年磨一剑 霜刃始出匣

读《中葡关系史》

林 琦

赫德逊在其名著《欧洲与中国》中曾经提到,在十四世纪初期,中国和欧洲的交往越过了商人之间进行贸易的门槛,而开辟绕过非洲到达印度和中国航线这一决定性一步的是葡萄牙人。与他们的先驱热那亚商人不同的是,葡萄牙冒险家代表的是一个民族国家和皇室垄断。这也是西方近代民族国家与中国交往之始。(《欧洲与中国》,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11页)但相对于中英、中法、中德、中意、中俄等关系史,中葡500年的关系史之研究似乎很少进入人们的视线,中外均无全面梳理和研究中葡政治外交关系历史的专著,少量涉及的也是围绕澳门;这种局面终因黄庆华先生的《中葡关系史(1513~1999)》出版而得以改变,这部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的专著,为中国与欧洲近代列强的关系研究,补上了非常重要的一章。

中葡关系史仅仅是中外关系历史的一小部分,如果不是澳门回归的缘故,它很难引起中国学术界,特别是史学界的重视,至少还要继续遭受冷落。然而,它毕竟是中国历史长河中有关中外关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中国同西方近代国家关系的发轫,恰恰是在十五世纪末葡萄牙人开辟了东西方海上通道之后不久;而近代意义上的中西国家关系,也正是在中葡关系的基础上得以较早地建立、发展并演变至今的。我们可以说,葡萄牙与中国的关系史在实质上却是中国与近代欧洲国家关系史的开篇,是没有理由被忽略的。

无庸讳言,中葡关系史研究,在中国确实很难展开和深入。首先,在众多从事国际关系研究的学者看来,葡萄牙不过是“蕞尔小国”,在中外关系史上“无足轻重”;其次,语言障碍及资料阙如,是横亘在前的一大困难,令人望而却步;再次,社会转型时期知识生产中的急功近利的现象,又是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学者难以摆脱的一个困扰。因此,一个追名逐利、不把治学放在首位的人,是不会甘愿花费如此多的时间和精力,潜心这种结果很可能是事倍功半的研究。

几年以来,黄庆华一直深居简出,一次偶然见面,才知道他在研究中葡关系暨澳门历史,并在撰写一部通史性的著作。我对此比较感兴趣,遂不时了解他研究、著述、出版等进展情况。中葡关系暨澳门史研究,是中外史学界几乎无人问津的课题,中国人大都对早期中葡关系,特别是葡人寓居澳门始末,知之甚少。黄庆华毅然放弃有关国外中国学、天主教在华传教、中法关系等方面的研究,转入葡人居澳暨中葡关系这样一个较为生僻的课题,绝不是因为澳门“九九回归”去应景,而是决心努力填补中外关系研究中的这项空白。暑往寒来,十易春秋,外面喧嚣异常,学者下海、兼职,大有人在,拜金主义日甚一日,已然发展到了“有钱可使磨推鬼”的地步,而他却甘于清贫,蜗居在斗室里,孜孜??,笔耕不辍。难怪他的一些亲朋好友,甚至同行,常常称他“痴子”, “有钱不挣,妄自清高”;说他“熙熙攘攘的大道不走,偏要受那筚路蓝缕之苦”。而事实往往也是,一个不善阿谀、攀附,终日埋头故纸堆的人,即使付出再大、再多的心血,也未必就会得到相应的回报、公正的待遇。

俗话说,十年磨一剑。治学著书之艰辛和不易,可想而知。十年伏案,他也有说不尽的辛酸和感喟。这样不问春秋寒暑,焚膏继晷地耕作,他的健康严重透支,未老先衰,5年前患上了高血压、冠心病。由于忽视治疗,去年春夏之交,他终因心梗发作,不得不住进医院,接受心脏介入手术。如今,书终于出版了,他也松了一口气,如释重负。但从他的言谈和神情上看不出大功告成的兴奋,平淡中甚至有些许愤懑和酸楚。黄庆华之矢志于中葡关系暨澳门史研究,或多或少,有些事出偶然。

1995年秋,他应邀并陪同近代史所所长张海鹏先生对葡萄牙进行学术访问,考察该国有关中葡关系史的研究及史料庋藏等情况。在参观里斯本国家档案馆、海外历史档案馆、外交-历史档案馆、阿儒达王家图书馆等各大图书、档案馆的过程中,他被卷帙浩繁的中葡关系文献深深地吸引了。因此,当时他就曾动过研究相关问题的念头,但是,因为十六至十八世纪的葡文,无论语法、词汇,还是书写,都与现代葡文有所不同,加之书法各异、纸质较差及保存不善,大量手稿很难辨识,要真正从事中葡关系的研究,首先必须掌握葡萄牙文,其次是熟悉葡萄牙档案。做到这些,自然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此次访葡归来之后,他经过一年多的准备,在认真研读国内外部分有关中葡关系暨澳门历史的文献及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撰写并在《史学集刊》(1997年第4期)发表了他第一篇有关中葡关系史的文章,题为《早期中葡关系与澳门开埠》,并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997年10月,他应里斯本科技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及澳门大学的邀请,参加了澳门举办的“中葡关系国际研讨会”并提交论文《有关1862年中葡条约中的几个问题》(后发表于《近代史研究》1999年第1期),引起与会中外学者的普遍关注。是年11月,他应里斯本科技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的邀请并得到葡萄牙东方基金会的资助,赴葡萄牙做长期学术访问和考察。其间,他几乎查阅了葡国所有各大档案馆、图书馆所藏历史档案,并且搜集了大量有关十六~二十世纪中葡两国政治、外交关系及葡人入居澳门历史的文献资料。同时,他利用周末,继续在葡文方面进行深造。为了从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及风俗习惯等方面更好地了解葡萄牙这个民族的特性,他还深入社会,展开有针对性的社会调查。他为此所接触的葡萄牙人,既有政要、学者,也有街头乞丐和流浪汉。因为他始终坚定不移地认为,要全面深入地研究中国同某一国家的关系,除了必须掌握大量有关这个国家的重要文献史料,还必须从各个方面充分了解它的民族特性、民族形式。否则,很难对两个不同民族之间关系的发生和发展做出客观、准确的分析和评价。1998年11月,黄庆华结束对葡萄牙的考察,带着大量复印或抄录的葡文、中文、英文等历史文献回国。从此,他开始了这部时间跨度将近五个世纪之久的《中葡关系史》研究。

我大致翻阅了黄庆华的《中葡关系史(1513~1999)》之后,认为这是迄今为止,国内外唯一一部在较为全面地考察中国、葡萄牙、法国及其他国家历史档案基础上,深入、系统地研究中葡关系暨澳门历史的专著,其时间跨度之大、参考文献之广、撰写字数之多,目前,在有关中葡关系史研究的中外著作中,尚无出其右者。

《中葡关系史(1513~1999)》具有以下几大特点:

一、所参考引用之中外文献,不仅数量大,而且,其中除了国内收藏或已发表的中文史料,相当一部分葡文、法文、英文等外文档案,都是作者陆续从葡萄牙或法国档案馆、图书馆搜集的尚未发表的第一手资料。

二、以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中国与西方国家关系、葡国与西方其他国家关系为背景,以澳门为核心,即把中葡两国政治、外交关系作为重点,放在一个大范围的、复杂的国际关系中,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和研究,从而对中葡关系史做出客观的评价。

三、作者工作单位是近代史研究所,但他研究中葡关系的时限,却不拘泥于通常所界定的近代,而是从明中叶第一位葡人踏上中国领土,乃至中葡两国商人初次在马六甲相识入手,一直写到葡人于上世纪末从澳门撤出,实际时间跨度约500年(1508~1999)。此外,为使中国读者更多地了解葡萄牙海外扩张历史,书中还专辟一章,分别叙述葡萄牙国家的形成及葡萄牙海外扩张缘起。同样,为使外国读者正确认识近代中国外交政策的沿革,以及中国是“闭关”还是“开放”,书中还简单阐述了天朝体制与朝贡制度。

四、对于中葡关系中的许多重大问题,以及至今仍存在争议的问题,作者既不就事论事,也不泛泛而论。中葡关系既特殊又复杂,与中日、中美、中法等中外关系不同。从澳门、香港曾经同为外国占领地的角度看,中葡关系更与中英关系迥异。尽管中葡关系历史上的诸多问题不是孤立存在的,但也不能从普通的中外关系角度加以考察和解释,更不能用香港问题解释澳门问题、用中英关系解释中葡关系。

五、以史实为依据,基本澄清了以下几个重大问题:

1.明清闭关锁国问题。在古代,中国确曾夜郎自大,但并未闭关锁国,如汉、唐及清代康、乾时期。即使中国在明清两代曾经出现过“闭关锁国”的现象,亦非出自排外心理,而是由内忧或外患引起的,并且是暂时现象,甚至是假象。葡人住居澳门,以及明清时期中国政府给予葡人种种优待等,就是对“中国闭关”论的有力反驳。至于列强有关清末中国政府不能平等对待各国的指责,目的完全是为谋取在华特殊权益制造舆论、寻找借口,并以订立条约的形式,最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不平等。

2.葡人居住澳门的性质。澳门并非无主之地,起码早在宋代以前,澳门就有华人居住。葡人寓居澳门,既不是中国皇帝割让、赏赐,也不是葡人和平或武装占领。葡人寓居澳门,有一个从借居到租居、从租居到强居的过程,且与中外关系的发展变化密切相关。

3.顺、康“迁海”与居澳葡人。清顺治末年及康熙初年实行“禁海”、“迁海”,澳门葡人得以免徙内地或迁往他处,并非在朝供职的耶稣会士汤若望、刘迪我等说项或葡萄牙遣使清廷的结果,亦与平南王尚可喜等接受葡人贿赂无关,而是清廷为了防止在葡人撤出澳门之后,郑成功等反清复明势力占据澳门而采取的一种策略。

4.澳门领土主权问题。中国虽然通过签订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条约,准许“葡国永居管理澳门”,但条约中亦有“未经大清国首肯,葡国不得将澳门让与他国”的规定,因此,中国未将澳门主权让与葡国,澳门也没有成为葡国的海外领地或殖民地。

5.“澳门属地”。澳门半岛与附近各岛一样,先后在南海郡及香山县管辖范围。所谓“澳门属地”,即青洲岛、?仔岛、路环岛,形成于1887年中葡条约签订以后,是清政府为争取澳葡当局合作,在澳门、香港实施洋药税厘并征的产物,但“澳门属地”的始作俑者,既不是澳葡当局,也不是葡国政府,而是执掌中国洋关大权的总税务司英人赫德。

6.废约问题。中国学者大都认为,新约既立,旧约自然废除,甚至认为1928年国民政府与葡国签订《友好通商条约》的同时,中葡1887年《和好通商条约》已被废除。其实不然。1928年条约中只字未提澳门,更未明确废除旧约,相反地,国民政府急于另立新约,外长王正廷与葡使毕安琪通过互致秘密照会,有意将澳门及废除旧约问题搁置起来。因此,1887年中葡条约并没有因为民国修、废不平等条约而失效。

7.葡国政府拒绝承认新中国的真正原因。独裁者萨拉查主持下的葡国政府之所以拒绝承认新中国,并且阻碍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其原因并非如葡萄牙及其他外国学者所言,是由于两国社会意识形态不同造成的,而是因为萨拉查积极追随美国,以及葡萄牙与法国等西方国家一样,严重依赖美国在经济和军事方面的援助,不能实行独立外交。

8.中葡建交与澳门问题谈判。葡国是在美国之后与中国建交的,这说明,尽管独裁政府被1974年“四・二五革命”推翻,但葡国新政权仍然不能摆脱对美援的依赖。葡国与中国建交,除了要与其他国家一样,符合中外建交的基本原则,如“断绝与国民党关系”、“承认一个中国”等,还必须在澳门领土主权问题上明确表态。为此,1979年中葡建交谈判时,葡国政府在“秘密协议”中明确表示,澳门是葡国管理下的中国领土,将由两国在适当时候通过谈判归还中国。这也是1986年10月中葡有关澳门问题第三轮谈判出现僵局时,一些重大问题能够得以顺利解决的关键所在。

一部好的史学著作,史家的德才和资料搜罗的宏富、详瞻是必要条件,但更为重要的是作者的史识。没有超乎寻常见识的史学著作充其量也就是一个资料汇编,《中葡关系史》不仅在材料搜罗方面穷竭有关国家的档案材料,广泛参考各种中外文献,在见识上也较以往研究中外关系史的著作有超迈之处,这主要就表现在作者能够尽量摆脱以往意识形态和狭隘民族主义的影响,尽量客观公正地为读者展现出500年来中葡关系的变迁史。仅我们上面列举的中葡关系研究方面的那些重大突破,如果没有对史料的深入研究和洞见,是无法取得这样的成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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