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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规范原理

2010-05-07 15:58:00 来源:博览群书 杨玉圣 我有话说

对于学术研究而言,学术规范之所以不可或缺,是与学者作为现代社会的知识人角色分不开的。与传统社会不尽相同,对学术的研究、对学问的追求业已成为现代学者的志业。因此,在现代学术体制下,作为学术研究从业者,只有经过严格的学术规范教育、专业培养和学术训练,才有可能入学术之门、得学术之道。就是说,若想以

学术为业,即理应依据学界的成文法则或约定俗成的规则行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正是学术界的常态写照。在这种情况下,要保障健全的知识生产和学术传播体系,维护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学术生态环境,就离不开学术规范。

学术规范有助于使学术活动制度化、学术研究标准化,从而使学术成其为学术。作为学者自律精神与他律原则的综合体现,学术规范有助于理顺学者个体与学术共同体之间的正常关系。就是说,学术共同体是以大致相同的价值认同、大致相似的学术取向和相关奖惩机制为基础的:一方面,学术共同体以学术规范来要求学者个体,另一方面,学者个体也应尊重和遵从学术规范。学术规范还是高校诚信教育、学术素质养成教育的基本环节之一。对于以学术为志业的人而言,学术规范可谓名副其实的入门之学。尊重学术规范,而且遵守学术规范,是一个现代学者的学术起点。另外,在现行体制下,高校特别是名牌大学是国家进行人才培养、知识传承、学术研究与文化创新的主要载体之一,因此学术规范的教育与训练尤其必要和重要。在当前,大学教育特别是研究生与学位教育应补上学术规范教育这一入门课,以培养学生的学术伦理、学术纪律、学术素养和学术能力。

无论是知识的生产还是传承都有其内在的逻辑关系。学术之薪火相传、不绝如缕,使学术文明得以一代代延续,这就是学术积累。鉴于目前学术界普遍存在低水平重复、乃至粗制滥造的现象,因此现在特别应重视学术积累问题,并把学术规范与学术积累联系起来。只有立足于学术史的传统与脉络,学术才能有效地传承、准确地定位,学者才能在学科规训中继往开来。一个学者,如果没有学术史的视野、缺乏学术积累意识的话,在当今几乎不可能从事学术研究。学术规范也有助于学术积累、裨益于学科建设。学术积累、知识增长都离不开学术规范。只有高度重视学术积累,才能保障学术在连续性基础上的有序进步、良性发展。

学术界是一个有机的知识与学术共同体,同时又有学术分工。即使是同一个学科门类,目前更多的情形也往往是术业有专攻,各有所好。不同的学科是有其边界的,但这一边界又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就学者的天性、职责和使命而言,自由思想、叛逆意识、反权威等等,几乎是与生俱来的。追问意义、探究价值、寻求真知、创新文化,不仅是学者的天职,而且也是学者义不容辞的使命。提倡学术规范与追求学术自由,这两者之间可能存在某种紧张关系,但两者之间的关系还有可化解的另一方面:就对学术进步和学术发展的保障机制而言,学术规范与学术自由的作用几乎不相伯仲,在某一特定的时空条件下,某一方面或许显得更突出,但就正常状态来说,两者都是不可或缺的。学术规范为学术自主创造了条件,从而为学术自由提供了可能的秩序与空间。对于学术研究而言,学术规范固然是一种约束机制,但同时也是一种预警与引导机制。因此,它与自由探索的学术实践和精神追求的正常关系应是互动的、能动的、协作的。比如,大学教育的微妙之处在于如何“为中才制定规则,为天才预留空间”,学术规范其实也是如此。在当今浮躁、无序、失范的社会转型期,应看到学术规范对学术建设的特殊意义之所在。梁治平先生说得很到位:“确实有人主张规范只对中才以下人有效,大师不受规范束缚。不过在我看来,大师既是极少数人,应当可以缓一步考虑,更何况大师要超越乃至再造规范,总是以规范先已存在为条件的。”强调学术规范,并不意味着必然压制学术自由,反之亦然。

谈到学术规范,还不能不关注学术责任的问题。首先,应强化学术责任意识。作为学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学术道德修养,提倡做人、做事、做学问相一致,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自觉维护学者和中国学术共同体的形象。用钟敬文先生的说法,“知识分子应该是社会的良心,是社会的中流砥柱”。作为学者,应诚实正直,有顽强的探索精神和高度的使命感,要自律自强,激浊扬清,固守精神家园。其次,学术规范也是学术诚实、学术责任的体现。学术诚实不仅关系到学人的前程,而且影响到学术的尊严。因而,学者有责任和义务身体力行,逐渐改良学术环境。最后,学术荣誉与学术责任、学术义务相伴相生。因此,除了抵制和反对各种学术不端行为外,还应理性地对待学术荣誉,其中学术作品的署名问题值得高度重视。学术规范的基本原则之一是,“研究成果署名应实事求是。署名作者(特别是第一作者)在享有学术荣誉的同时,应对文本、观点等承担相应的学术义务和学术责任。”(《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学术界应达成共识:在自己并无贡献的学术成果上署名,特别是利用职权强行署名,“是一种典型的不劳而获的不道德行为”;还要形成这样的学术觉悟:“论文署名首先是责任,其次才是荣誉,试问在自己并无贡献的论文上署名的搭车者,你在论文发生问题被别人揭露有错误时是否也能承担责任呢?”(邹承鲁院士语)

学术规范主要是为学术研究确立一般性的基本原则与主要准则。它立足于对学术进步的总体关怀,不是简单的空洞说教,不是学术的教条主义,也不是生硬的条条框框,而应内化为学者的自觉意识。换言之,在学术这一领域,学术规范及学术规范意识应潜移默化,无处不在,如影随形,疏而不漏。学术规范不仅是知识有效积累、交流和增长的保障机制,而且也为学术创新提供了前提和条件。学术规范有助于维护学术的正常状态,但并不仅仅有利于常规学术。学术规范当然是约束性的,但并非意味着束缚自由探索的学术空间。

通过学术界公开的、积极的探索性讨论,对学术规范达成共识。若能构筑起接续中国学术的优良传统、与现代国际学术惯例相契合、并通向学术创新之路的中国学术规范体系,那么,这无疑是中国学术文化发展的福音。就中国的学术共同体而言,一套科学完善、行之有效的学术规范大致可以被认为是“学术联邦宪法”。这是一个紧迫而艰巨的学术制度建设任务。

可喜的是,经过学界同仁最近十几年来持续不断的努力,关于学术规范的总结性成果已开始出现。除了两部综合性的文选读本――《学术规范读本》(杨玉圣、张保生主编)和《中国学术规范化讨论文选》(邓正来主编)外,还先后出版了三种通论性的学术规范著作,即杨玉圣、张保生主编《学术规范导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10月)、叶继元等编著《学术规范通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高晓清著《学术规范的原理》(湖南人民出版社2007年4月)。

《学术规范导论》由北大、北师大、南开、复旦、华东师大、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央党校、教育部等15家单位的不同学科的20位著名学者合作而成。该书的“总体框架基本上是立体设计,力求兼顾学术规范的历时性原则、共通性取向(上篇)和学术规范的学科个性差异(中篇)。同时,还涉及学术规范的法律基础、标准性文本以及与延伸阅读相关的文献资料(下篇及附录)”。《学术规范通论》系作者在南京大学为研究生、本科生开设“学术规范与知识创新”课程的讲稿基础上加工而成,“关于学术规范中比较确定的知识,以教科书的方式写,简洁明了。每章后列有思考题,便于掌握知识点;对尚未形成共识的部分,则采用专著的写法,提出各种观点,也说明作者之意见”。《学术规范的原理》是作者的博士后研究成果,探讨了学术的起点规范、过程规范与结果规范等问题。

(本文编辑 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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