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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四城记

2010-07-07 20:29:00 来源:博览群书 林贤治 我有话说

在中国,鲁迅在四个重要的城市生活过,那就是:北京、广州、厦门、上海。城市提供了观察现时代的一个最迫近、最鲜明的视角,而城市形态本身也即构成为现代社会的主要内容。在这里,我们不妨看看鲁迅对同他的生活发生直接关系的几个实体城市的感知状况,通过他的叙述,了解他的思想变化;而且通过这一层面,重温当年

中国社会艰难转型的过程。

北 京

北京,这个城市对鲁迅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鲁迅自从日本经受前革命时期的思想及专业训练之后回国,在故乡绍兴一带度过短暂的教师生涯,然后作为教育部的成员随部北迁,北京便成为他在国内居留时间最长的一座城市。

到了北京以后,鲁迅的情绪十分低沉。他除了上班,终日抄古碑,读佛经,整理古籍,用他的话说,是自我“麻痹”和“装死”。这时,北京给予他的印象,也正如他的心境一样寂寞,灰暗,阴沉。他有文章记述看俄国歌剧团在北京演出时的感受,同意俄国盲诗人爱罗先珂关于北京是“沙漠”的说法。文章写道:“沙漠在这里。没有花,没有诗,没有光,没有热。没有艺术,而且没有趣味,而且至于没有好奇心。”

对于北京,在鲁迅的文章中好几次重复出现“挂旗”的细节。在《头发的故事》中,鲁迅借了N先生的嘴,以激愤的言辞批评了北京市民:

  我最佩服北京双十节的情形。早晨,警察到门,吩咐道“挂旗!”“是,挂旗!”各家大半懒洋洋的踱出一个国民来,撅起一块斑驳陆离的洋布。……

在《两地书》里,还记载着鲁迅居厦门时的类似的描述:

北京的人,仿佛厌恶双十节似的,沉沉如死,此地这才像双十节。

听说厦门市上今天也很热闹,商民都自动的挂旗结彩庆贺,不像北京那样,听警察吩咐之后,才挂出一张污秽的五色旗来。

直到1933年,鲁迅在致姚克的信中也仍然提到挂旗的事,可见国旗作为一个城市意象对他的刺激之深。他说:

这地方(按,指北京),就是换了旗子,人民是不会愤慨的,他们和满洲人关系太深,太好了。

所谓“和满洲人关系太深,太好”,其实指的是民族压迫的长期驯化,也可以说是专制统治的长期驯化,驯化的结果便是奴性的养成。“城头变幻大王旗”,国旗并非人民意志的真正代表,而是权力易手的标识。革命只是徒具形式而已,它从来不曾为国民所了解,所认识。不是革命崇拜,而是权力崇拜。

经历了辛亥革命,经历了“民主共和”,经历了新文化运动,结果如何呢?鲁迅以他在北京街头所见,对衣履破碎的报童作过这样一番拟写:曾在五四运动发生时,童子军式的报童就应时出现了,但是穿破了第一身制服以后,新衣便不再做,只好年不如年地显出穷苦来。

在北京,权力与知识的交媾是一个特别触目的现象。鲁迅著文总结说:

  北京是明清的帝都,上海乃各国之租界,帝都多官,租界多商,所以文人之在京者近官,没海者近商,近官者在使官得名,近商者在使商获利,而自己也赖以糊口。要而言之,不过“京派”是官的帮闲,“海派”则是商的帮忙而已。

北京,无论作为公共的城市空间,或是私人空间,鲁迅对它始终不无留恋之处,在这中间,也多少表现了他个人在某些观念方面的矛盾。一方面,他渴望安静的个人生活,在学术上――譬如撰写文学史――有所开拓,他多次表示过返回北京的愿望;然而另一方面,现实是如此严峻,他并不想在一个为权力的阴影所笼罩下的沉闷的帝都里讨生活。

厦 门

鲁迅和许广平一同离京南下,前往广州,在厦门大学逗留不到半年时间。在厦门,鲁迅虽然也曾支持和帮助过学生组织文学社,为他们的出版物工作,出席过一些演讲之类的活动,但总的来说像一个旁观者,一个过客。

对于厦门的印象,鲁迅最敏感的地方当在“国民性”方面。在《厦门通讯》里,他写道:

  我对于自然美,自恨并无敏感,所以即使恭逢良辰美景,也不甚感动。但好几天,却忘不掉郑成功的遗迹。当我的住所不远就有一道城墙,据说便是他筑的。……然而郑成功的城却很寂寞,听说城脚的沙,还被盗去卖给对面鼓浪屿的谁,快要危及城基了。……

当然,他在厦门所看到的市民的自私行为,应当是国民的一种通病,只不过借机放电影般重现了一次而已。

其次是有感于南方人的讲究公共关系,礼仪,毫无原则性可言的圆通作风。这里有两例,其一:

校长要给国学院添顾问,目的是联络感情。我真不懂厦门的风俗,为什么不研究国学,就会伤理科主任之流的感情,而必用顾问的绳,将他络住?

其二:听说这里喜欢用“外江佬”,理由是因为倘有不合,外江佬卷铺盖就走了,从此完事,本地人却永久在近旁,容易结怨云。这也是一种特别的哲学。

这种荒诞的现象,其实是因循守旧的一种“前现代”现象,是一个地方一个民族不见长进的因由之一。至于厦门作为一个近海的商埠,商业化原则本可以推动传统文化的瓦解,但也竟以金钱买卖的途径与传统习惯结合到了一起。这不能不说是中国的“特别国情”。

《两地书》在说到为他所讨厌的两位教授之后,鲁迅说:“但此辈也正和此地相宜”;又说,“这里所要的人物,是:学者皮而奴才骨。”如果说,鲁迅在北京看到的,是学者成为权力下的奴才的话,那么在厦门所见的,则是金钱下的奴才。

鲁迅几次把厦门大学比作“死海”,他说:“这里是死气沉沉,也不能改革,学生也太沉静……我虽颓唐,而他们还比我颓唐得利害。”厦大在“五四”过后多年,在学校当局的布置下,仍然尊孔而读经,这是不能不窒息这里的空气的。所以,在改革家鲁迅看来非常失望。在离开厦门前夕,他有信给日本友人说:“我看厦门就像个死岛,对隐士倒是合适的。”他的离去是决绝的,何况有他所爱的人在广州等着。

广 州

鲁迅在广州的时间也并不长。总的说来,鲁迅对广州是抱有好感的,至少没有恶感。这不只是因为这里是许广平的故乡,重要是因为它同革命的情势密切相关。这样,鲁迅对于广州的评价,其一就在于政治文化方面。

鲁迅对广州的观察,处处显现出作为“革命策源地”的迹象,如:

  本地的出版物,是类乎宣传品者居多;……

这里很繁盛,饮食倒极便当;在他处,听得人说如何如何,迨来一看,还是旧的,不过有许多工会而已,并不怎样特别。但民情,却比别处活泼得多。

这里的工会是“御用工会”,革命自然也就是“奉旨革命”。在一场“血的游戏”开始以后,工会还曾组织过支持清党运动的游行,广州街头也就贴满了红红绿绿的标语。据日本记者山上正义的记载,鲁迅对此是十分愤慨的。此时,他向任教的中山大学提出辞呈。1927年4月26日,他致信孙伏园说:“这里的情形,难免要变成厦大。硬直者逐,改革者开除。……哈哈,真是天下老鸦一般黑哉!”

与其说鲁迅所批评的是革命时期的广州,毋宁说他是对革命本身的批判。在广州的经历,对鲁迅的政治思想的成熟,以及社会批判的取向,都是带决定性的。

此外,鲁迅对广州的文化性格,还曾作过如下开放性的描写:

  广东还有点蛮气,较好。

广东人的迷信似乎确也很不少,走过上海五方杂处的弄堂,只要看到毕毕剥剥在那里放鞭炮的,大门外的地上点着香烛的,十之九总是广东人……然而广东人的迷信得认真,有魄力……

……

广州人的迷信,是不足为法的,但那认真,是可以取法,值得佩服的。

在广州,也许因为有了许广平在身边,鲁迅有过少见的游览的雅兴,也曾多次到中大附近的酒楼饮茶。但是,作为一个“战士”,他无疑更为关注广州的政治形势和市民的精神状况。经过“清党”,被血“吓得目瞪口呆”,经验过从来未曾经验的恐怖之后,他终于携同许广平离开广州,于无所往时前往上海去了。

上 海

从1927年10月至1936年10月,鲁迅在上海前后共生活了十个年头。鲁迅以大量的文字暴露上海的恶劣的政治文化环境,同时,对于上海作为一个商业发达的现代都市的社会问题,他也有着不少深入的批判性描写。

初到上海,鲁迅即有信致李霁野说:“上海到处都是商人”;又致信廖立峨说:“这里的情形,我觉得比广州有趣一点,因为各式的人物较多,刊物也有多种,不像广州那么单调。……上海人惯于用商人眼光看人。”

城市的小市民习气是十分突出的。鲁迅指出,“上海的小市民真是十之九是昏聩胡涂”,不但不具备一般的政治意识,在日常生活中,也都“说明着奴才的品行全部的”。他曾摘取其中的两个细节性现象做分析,其一是“揩油”,再就是“打折扣”,都是小市民生活中所常见的。

在《上海的少女》一文中,鲁迅还描写过上海的可笑的着装:“在上海生活,穿时髦衣服的比土气的便宜。如果一身旧衣服,公共电车的车掌会不照你的话停车,公园看守会格外认真的检查入门券,大宅子或大客寓的门丁会不许你走正门。所以,有些人宁可居斗室,喂臭虫,一条洋服裤子却每晚必须压在枕头下,使两面裤腿上的折痕天天有棱角。”对于“时髦”也即时尚文化的观察,鲁迅是细致入微的,他从中看出,这种文化不但消灭个体性,而且足以牺牲个人的全部的诚实与尊严为代价的。结果,出现了精神上的畸形。

社会的商业性质,在文坛中同样有着各式各样的表现。鲁迅及时发现,并作了十分形象的刻画。譬如,鲁迅说创造社的一批“革命文学家”“忽翻筋斗”,不断“突变”,“脚踏两只船”,强调的是投机性的方面。鲁迅还指杨?人为“革命场中的一位小贩”,讥施蛰存为“洋场恶少”,还勾画过为上海特有的租界文化所培植的“西崽相”,还有躲在黑幕中的文探,出没无常的文痞种种,都带有上海的商业化社会的特点。

鲁迅在通信中,还不只一次地暴露过在上海的一种特别耸人听闻的买卖,这是超出一般商品和商业行为的。1932年6月,他写信致台静农说:“沪上实危地,杀机甚多,商业之种类又甚多,人头亦系货色之一……”1934年4月,又致信山本初枝说:“我自己觉得,好像确有什么事即将临头,因为在上海,以他人的生命来做买卖的人颇多,他们时时在制造危险的计划。”在鲁迅看来,当一个社会不从根本上改变其封闭性、专制性的本质的情况下,任何开放性经济都必然无改于“吃人”的残酷性。

到了最后几年,鲁迅确曾有动念离开上海,也有友人或组织运动此事,但最后仍然没有成行。此中原因,正如他所说,难以抛离家眷,“离则两伤”,但是还有一个重要的理由,就是无法离开他赖以生存、挣扎和斗争的土地。他“爱对头”。他宁可如他所说,被风沙“打得遍身粗糙,头破血流”,也不愿飘然远引,离开无时不给他以斗争感召的所在――现代都市上海!

鲁迅对四大城市的评述,是完全基于个人经验之上的。其中最重要的经验,是来自他与这几个城市所发生的政治和文化斗争的联系。作为一个批评家,鲁迅对于城市的评价,明显地侧重于政治文化和精神文化层面;在表现形态上,并不如别的社会学家、民俗学家那样专注于调查研究,而是主观感受的,描写的,细节的,形象化,碎片化的。但是,我们看到,鲁迅为我们所呈现的城市形象仍然是相当完整的,鲜明的,面貌各异的。同时作为一个改革家,鲁迅不只一次这样提醒我们说:“世之论客,好言南北之别,其实同是中国人,脾气无甚大异也。”在他那里,关注的始终是中国的整体性改造,因此对于城市的观察,也就往往不着重于“异”,而在“异”中之“同”。

(本文编辑 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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