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读完茅于轼先生的《中国人的道德前景》一书。在书中作者对道德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思考和充满理性的分析,能见人所未见,提出许多促人清醒的见解,令人感佩至极。但在读的过程中我也产生了几点小的疑问,提出来就教于茅先生。
其一:茅先生在第一章中对“君子国”进行了分析,提出双方让利与双方争利同样会引起争论。这正是茅先生想人所未能想的极高明处。但茅先生进一步得出结论:“人是自利的生物,实在是人类社会的大幸。由此,人类才有了最终的大同世界的理想。如果人是利他的,则任何理想都不可能建立起来。”(第3页—第4页)我觉得这种结论的得出有需商榷处。
茅先生会同意:人人自利的“小人国”之建立与得以完善,并不应归于人人自利,而是由于人是有理性的,他们会理智地思考,从而达成妥协,找到利益的均衡点,进而可以建立起秩序等等。那么人人利他而陷入纷争的“君子国”的人们为什么不会利用理性获得问题的解决呢?如果真有“君子国”的话,那么一定也会有解决争论的办法,而不是如茅先生所说由于争论而任何理想都不可能建立起来。当然没有多大的必要去研究如何解决“君子国”中存在的问题,因为那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只不过是一种“屠龙术”而已。
“君子国”的乌托邦性质是由现代人的自利本性所决定的,而不是如茅先生所说的逻辑上之不成立,作为我个人而言仍愿把它作为一种未来的理想社会看待。
其二:茅先生在第四章通过论证得出:各种投机买卖,只要投机者能赚钱,都有利于增加社会财富。我想提出的疑问是:如果一个很大的团体(甚至就是我们的国家吧)去做股票投机,是否会增加社会财富呢?另外,如果是一个投机者在他国投机赚了钱,对那国人而言是否也是有益的呢?换言之,跨国投机行为是否应受鼓励?
其三:茅先生在第四章论证了一个靠欺诈赚钱的社会经过漫长的竞争过程,可以形成一个讲究信誉的社会。论证的依据是:“社会上普遍地流行欺诈行为时,信誉成了稀缺的东西。根据经济学的一般规律,越是稀缺的东西越值钱,所以讲究商业的商誉此时反而能赚更多的钱。”(第131—132页)如果依此逻辑,当一个社会信誉是普遍现象时,欺诈成了稀缺东西,那么同样可以论证出信誉将被欺诈所替代。于是,就出现了欺诈社会——讲究信誉社会——欺诈社会……的循环。而实际上,西方信誉社会建立后,得到了很好的维持;而在我国,欺诈现象经过一段时间的泛滥后,至今并未建立起讲究信誉的风气。这是否意味着,信誉社会的建立与维持都不只是一个“漫长的竞争过程”,还依赖于经济外的其它因素呢?
最后需要说明的一点:作为经济学的门外汉,以上问题是自己在读书过程中产生的困惑,由于自己想把事情弄清楚就未顾及会导致的贻笑大方而冒昧将之提出来了,对此茅先生及其他行家当会见谅并给予不吝赐教的吧。
(济南市市中区上新街韩雪涛)